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司法部表彰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全省共11家单位、15名律师获奖,格尔木市青海彰杨律师事务所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青海长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慧玲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青海彰杨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民事案件383件、刑事案件14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累计为当事人减免费用50余万元,免费为500余名群众提供代书、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公益普法宣传37次。青海长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慧玲为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多次在村(社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提供咨询、代书服务,解决群众遇到的法律难题,积极履行执业律师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