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律师护薪规定最新,关于保障农民工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见习记者 王彤旭)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重视的民生问题,也是难以根治的老问题。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多地也积极开展根治欠薪夏季整治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政策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多地开展“护薪”行动


CNSPHOTO供图

政策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较薄弱,且在欠薪事发之后缺乏维权能力,因此根治欠薪问题要防与治并重。通知要求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的预防协商,通过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在发生拖欠工资争议的情形时,引导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达成和解。

“要加强源头预防,通过争议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或者第三方居中调解化解劳动争议。”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表示,将我国“和为贵”的传统文化理念与说服疏导“息诉止讼”的柔性化调解手段结合起来,能够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皓表示,未签订劳动合同是欠薪事件频发的源头所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能使农民工知法懂法、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意识,并在欠薪问题发生时,能够凭借法律凭证进行追讨。

据了解,当争议发生时,若当事人无法自愿商量,一般经由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等行政机关进行争议调解。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指导相关机构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出灵活有效的调解意见。与此同时,加强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信息互通机制,调解成功的案件需进行仲裁审查确认,如调解失败,则要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若发生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各地有关部门需及时介入,主动约谈用人单位,依法促成和解或调解解决。

此外,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质效。仲裁委员会要畅通争议仲裁通道,对争议进行优先处理,对可立案的情形当天申请,当天立案,落实简易处理规定,缩短审查期限。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审判执行工作。首先,要完善审理机制,对案件进行及时审查。各地要加大争议案件的执行力度,将其作为重大民生案件纳入速执程序。其次,进一步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的执行力度。若被执行者暂无支付能力,要对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农民工进行救助。最后,对争议案件的保全规定进行落实,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但存在因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等可能导致仲裁裁决、判决等难以执行的,法院可依职权进行担保。

多地开展“护薪”行动

为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各地一直对欠薪行为严抓严打。日前,人社部表示,上半年我国共计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9万件,为44.3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42亿元,公布三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180条。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人社部明确,将加快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行政法规,继续抓好治欠保支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及违法行为的社会公布力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目前,多地正积极开展根治欠薪夏季整治行动。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发改、财政等部门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行动涉及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以及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将检查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落实情况,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此外,相关部门将复核已查办、督办结案的重大欠薪案件,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里。

此外,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29日至8月30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大力度査处欠薪违法企业,重点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项目和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对检查中发现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将按照青岛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联合惩戒。

广西壮族自治区今年也将对已查办、督办结案的重大欠薪案件进行复核,对重大欠薪案件的源头管理问题进行“回头看”。经查实存在失职失责等违法违纪问题的,按照相关问责办法提请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并予以公开。

飞飞

飞飞

人早晚都要处理自己的生活经验,需要说点实话,遇到跟经验相通的东西,那种震动自然就会替你分辨好坏是非。很久以后才明白,人需要、也只能活在自己的历史中。

租车合同,上海租网约车骗局如何举报
二手房合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搬迁房屋赔偿标准,关于房屋赔偿问题
炜衡律师事务所排名,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胜诉率排名前十名有哪些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简易版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刑事案件辩护人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