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赁 事宜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办公楼位于 ,乙方租用甲方办公楼作为 办公场所,租用区域为 办公室 间,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经协商,租金为每年 ,含租金、水电费、停车费、取暖费、物业费等,详见附表。
第四条 付款方式:租金按年支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五条 甲方给乙方结算费用时,应提供增值税。
第六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七条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除外)。
第九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乙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结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附件:租赁费用明细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