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确保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实质化解行政赔偿争议。
该司法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1997年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
最高法行政审判庭负责人介绍,该司法解释严格落实国家赔偿法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强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对其劳动权、相邻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机关不仅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法律行为违法造成损害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对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和事实行为违法造成损害的,亦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据介绍,司法解释科学界定损害赔偿范畴,合理确定“直接损失”的范围,进一步明确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
其中明确,赔偿金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
市场价格无法确定,或者该价格不足以弥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针对司法实践中所占比例较大的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导致的行政赔偿案件,司法解释明确,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到这里222
另外给大家科普一下国家行政赔偿法是怎么颁布的
国家行政赔偿标准是;
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