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师补贴的新政策规定;
1、时间期限计算;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
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
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2、工作期限计算;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
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
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在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原民办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曾经做出过积极贡献。
为了使原民办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省政府决定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
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
60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参照省实施意见解决其养老补贴问题。
建议咨询你们当地相关单位,或者咨询你们当地政府,去政府网站查下都有咨询热线。
原民办教师转正有哪些政策?
1.实施方案2003年底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原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
因刑事犯...2.执行标准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教龄补助的方法发放养老补助。
基础养老金标准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教龄补助标准为每个教龄每月20元,任教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教龄补贴标准。
综上所述,关于原民办教师今年补贴政策的问题回答,建议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以上内容,对应一下,看符合哪项标准,去申请相应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