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判决书,陈水扁案件

中国台湾网5月6日讯 日前,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独子、高雄市议员陈致中因涉嫌帮母亲吴淑珍洗钱,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0万元新台币。这是“台湾第一贪腐家庭”的“公子哥”陈致中,第二次犯罪服刑,其妻黄睿靓则被判10个月,缓刑4年。

陈水扁为获罪独子高调向赖清德“叫屈”却吃闭门羹,无奈自嘲“见不到面,热脸贴了冷屁股”

案件结果出炉后,高雄市议会即发文称,将在收到台行政主管部门来函后,解除陈致中的议员职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台立法机构4月中旬初审通过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对于曾犯“洗钱防治法”经有罪判决者,终身不得参选,倘若相关条文最终纳入规范,陈致中将就此告别政坛。

眼看“宝贝儿子”即将锒铛入狱,陈水扁又一次坐不住了。

5月2日下午,有岛内媒体报道称,仍在“保外就医”期间的陈水扁高调前往蔡英文办公室“请愿”。台媒注意到,陈水扁虽手持拐杖,但精神抖擞、步伐稳健。他声称,台湾“洗钱防治法”目的为“防治洗钱”,而非“防治参选”,“就算有罪,只要不是死刑或无期徒刑,对褫夺公权应慎重”,扬言“儿子可能因此被剥夺终身参政权,实在不合理”。

陈水扁为获罪独子高调向赖清德“叫屈”却吃闭门羹,无奈自嘲“见不到面,热脸贴了冷屁股”

消息一出,立即有岛内媒体针对“陈水扁请愿,洗钱犯不应该永久被剥夺参政权”进行了网络民调,结果有94%的受访民众认为,“洗钱犯是重罪,应该永久不得参选公职。”且不论陈致中所谓“防治参选”是否合理,仍为“戴罪之身”的陈水扁在公开场合大放厥词,其本身行为又当如何?

早在2015年,陈水扁首度被批准“保外就医”时,台中监狱就对他提出需遵守“不上台、不演讲、不谈政治、不受访”的“四不”原则,以及“保外医治受刑人管理规则”等规定。

但陈水扁自离开监狱至今8年间,违反所谓“四不”原则的行为屡见不鲜,甚至还堂而皇之在自媒体平台开直播大谈政治。尽管如此,民进党上下无论蔡英文还是赖清德,都对其言行未置一词,嘴上不说“支持”,却用行动证明了一切。

针对陈水扁此次公然对台湾相关规定指手画脚,有岛内网友表示,“他的行为简直天理难容,脸皮厚到不可思议”“扁家是最不要脸的一群人,洗钱是重罪,换成一般人有可能只判一年吗?”“犯罪还有理,坐领高薪贪渎老百姓血汗钱,居然理直气壮,果然民进党已经无药可救。”

陈水扁为获罪独子高调向赖清德“叫屈”却吃闭门羹,无奈自嘲“见不到面,热脸贴了冷屁股”

尽管网上声讨一片,但民进党当局不仅未给予陈水扁相应处置,却再度为其大开“方便之门”,第34次延长其“保外就医”时间。

曾关押陈水扁的台中监狱称,陈水扁第33次“保外就医”期满前,已通过专业医疗团队就其健康情形、病况等做检查及评估,结果认定“和先前一样”,符合所谓“保外就医”标准,因此向有关部门陈报其“保外就医”展延。

对于陈水扁上街“请愿”行为,台中监狱仅避重就轻地回复称“已在搜证调查中”。

中国国民党民代赖士葆批评称,扁家给台湾的印象就是涉嫌贪污洗钱、利用职务诈财、伪造文书等,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曾叫嚣诸多民进党人都拿过他爸爸的钱。所以他们明知扁家罪行罄竹难书,还是“勉为其难”挺扁,任他践踏法律,违反所谓“四不”原则,民进党执政下的台湾已无“司法正义”可言。

台湾《联合报》发表评论文章称,去年5月,民进党挟着人数优势,强行表决通过所谓“会计法”修正案,为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除罪。尽管民进党政治人物表面上和陈水扁保持距离,却难摆脱“修法为扁”的形象,无怪乎“保外就医”的陈水扁敢一再挑战台中监狱底线。

讽刺的是,有岛内媒体询问陈水扁,“你被称为‘台湾之子’,想不想见见‘台独金孙’赖清德当面‘叫屈’?”,他回复时则无奈自嘲称,“人家(指赖清德)不想见,别热脸贴冷屁股。”(编辑/尹赛楠 审校/李柏涛)

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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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早晚都要处理自己的生活经验,需要说点实话,遇到跟经验相通的东西,那种震动自然就会替你分辨好坏是非。很久以后才明白,人需要、也只能活在自己的历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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