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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加强
升放气球安全管理!
12月6日,市气象局发布《关于加强升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进一步强化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01升放气球需获行政许可
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在庆典、会议等各类活动中,必须获得升放气球活动的行政许可后实施升放气球活动,必须由具备升放资质的单位和具有升放资格的人员升放,升放气球作业单位必须在气球顶部张贴升放单位的识别标志,在其所升放的系留气球上加装性能可靠的快速放气装置,并严格按照《系留气球升放安全规范》进行施放。遇到异常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以及公共安全情况,应及时向飞行管制部门、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做好有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据悉,我市有升放气球需求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或到市民中心气象局窗口,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02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事件
各市场主体要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展升放气球活动,并坚决做到“七个严禁”:
• 严禁无资质开展升放气球活动;
• 严禁不经审批或不按审批内容升放气球;
• 严禁作业人员未经培训直接上岗;
• 严禁不按国家规定运输、使用和存放危险气体;
• 严禁不按标准规范规程升放气球;
• 严禁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告;
• 严禁出租、出借、挂靠升放气球资质。
对违反“七个严禁”的单位或个人,全市气象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单位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组织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涉嫌违法违规升放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升放气球活动的行政许可联系电话:2198058
升放气球活动监督举报电话:2577106、2577103
新闻多一点
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前述气球不包括热气球、系留式观光气球等载人气球。
阜阳日报记者 徐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