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协议
甲方(用户): 身份证号码:
甲方居所即乙方服务地址为: 区 路 楼 室。
甲方紧急联络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员):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服务内容主要为:为甲方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生活照顾、安全看护和精神慰籍等。
具体要求:
(1)、一日三餐按甲方要求制作。
(2)、甲方居所整体卫生打扫,应做到地面、家具没有灰尘,杂物整齐、餐具清洁。
(3)、协助甲方洗脚、洗澡、定期晾晒被褥;为甲方洗涤衣物及床上用品;
(4)、陪甲方聊天、沏茶倒水;根据甲方身体状况协助甲方按照医嘱服药,身体适时及时陪同就医;
(5)、陪护甲方外出运动或者走动,应时刻陪护在甲方身旁,以使甲方能随时得到帮助,防止甲方跌倒、受伤。在甲方遇到危险、意外时,乙方应按医疗护理规定采取相应急救措施,并立即拨打120、110及紧急联络人。
(6)、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生活起居习惯,及甲方的要求安排作息时间。
(7)除上述内容以外,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帮助、服务事项。
二、服务期限: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乙方不愿意续签本协议的,应于本协议期满前10天通知甲方。
三、服务费用及工作条件:
(1)甲方按月以现金方式付给乙方家政服务费,先做后付。试用期10天,家政服务费每月2000元;甲方于下每一个月满整月的10天后支付上一月家政服务费给乙方,,如乙方违反协议内容提前终止合同,10天的家政服务费予以扣除,如合同正常终止时,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支付现金或汇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内)
(2)、乙方根据甲方安排与被照顾对象居住在同一套房屋内,并在服务期间食、宿全免。
(3)、除约定家政服务费外,乙方不再享有其他国家有关五险一金和节假日等福利。
(4)、乙方在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生病或发生其它意外的,医药费和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服务期间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物品;
(6)甲方不满意乙方提供的服务,可随时解除本协议,无需提前通知乙方。甲方解除协议按实际天数支付乙方家政服务费用。
(7)乙方需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不得随意外出,未经许可随意外出的扣除当天工资;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中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安排好甲方生活起居后才可临时离开。乙方擅自不辞而别,甲方有权拒付尚未支付的家政服务费,并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乙方工作期间,如因过失造成甲方极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负赔偿责任;
(9)乙方每月休息4天,具体休息时间根据甲方安排执行;乙方休息应安排好甲方生活作息并通知联系人,月休息时间不超过两天的不扣家政服务费。
四、乙方已知晓服务、照顾对象系老人,在住家服务过程中应耐心、细致地提供各项家政服务,避免粗心、急躁行事。并明白应及时将所发现到的甲方身体异常情况报告紧急联络人。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