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刘莉文 杨兰
实习生 魏芷瑶
王女士通过“闲鱼”找人代订酒店,下单后未料对方迟迟未提供订单,王女士自感可能上当了,要求对方退款却被拒绝。近日,王女士将代订房的李先生告上了武汉市青山区法院,要求退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000多元。经审理,法院判决李先生赔偿王女士各类损失共计2800多元。
订单截图(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王女士在上海工作,2022年7月,她准备到武汉出差,通过“闲鱼”APP找到从事客房代预订的李先生,委托其代为预订7月5日、7月6日在武汉某酒店客房,并支付房费1600元。7月4日下午4时许,王女士登上了前往武汉的高铁,并询问李先生酒店是否订好。王女士说她大约在晚上7时到达酒店。李先生回复称“路上堵车”,随后王女士多次询问酒店预订进度,李先生要么说“马上”,要么说“现在房间还没有干净”。
眼看马上就到酒店了,房间还没订好,王女士认为可能上当受骗了,便要求取消订单,申请退款,后自行通过另一平台预订了该酒店的客房。当天晚上19时14分,李先生以预订的客房不能取消为由,拒绝退还费用。为此,王女士多次和李先生进行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2022年8月1日,因协商无果,王女士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先生退还预订费用1600元,并赔偿因诉讼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损失共计1708元。
此案后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李先生于7月5日下午15时55分、15时57分各预订了该酒店的客房一间。王女士提出退款后,李先生对订单进行了变更,延后了入住时间,并已实际使用房间。法院认为,王女士多次询问订房情况时,李先生未及时、明确告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受托人的报告义务,王女士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李先生退还预订费用1600元。李先生在发布预订服务信息时,并未注明无法取消订单。李先生变更了订单且已实际使用房间,其自身并无任何损失,却拒绝退款,最终导致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核算王女士的合理损失后,今年3月22日,法院判决李先生返还1600元预订费用及赔偿相关合理损失1298元。
承办法官提醒,公民在经济活动中应当树立重合同、守信用的意识,忠实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在发生争议时,违约方应积极沟通协商、妥善解决问题,防止超出违约行为本身的损失产生,否则将自行承担扩大的损失。(全文化姓)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