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象山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并组织25名被执行人至庭审现场旁听,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主动还钱 实为缓兵之计
2007年,李某因承包工程向张三借款93万元,后一直逾期未还,张三遂诉至法院并申请查封了李某名下的一套房产。2010年11月19日,象山法院判决李某归还张三借款93万元并偿付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1.81万元均由李某承担。
李某为解封该房产便与张三达成和解协议:李某一次性归还张三75万元,张三即向法院申请解封李某的房产。没想到,钱款支付后房子一解封,李某拒不履行剩下的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等。
庭审现场
>>>>故技重施 只为转移财产
2013年,李某及其妻子向象山某公司借款150万元逾期未还,该公司诉至法院后,李某名下的两套房产随即被依法查封。2016年10月13日,象山法院判决李某夫妻归还该公司借款1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均由李某夫妻承担。李某夫妻为解封房产便与该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李某夫妻归还该公司借款50万元,并支付诉讼费、担保费等费用5万余元,剩余款项分期支付。
这一次,李某夫妻故技重施,在支付给该公司55万余元,房产得以解封后,又拒不履行剩余的还款义务。甚至,李某夫妻在解封后的第5天就偷偷将房产无偿转让给其亲属,又以亲属的名义向银行抵押贷款14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其他债务。2019年,象山法院向李某夫妻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妨害司法 失信者难逃法网
2020年6月,李某夫妻以其亲属的名义,将上述两套房产以人民币16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所得款项均用于归还其他个人债务。2021年,象山法院发现李某夫妻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后,立即将该案移送象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的李某夫妻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还款义务,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
当庭宣判
最终,象山法院判决李某夫妻二人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案件审理当天
有25名被执行人对庭审进行了全程旁听
原来,庭审当天早晨5点
象山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准点集结
奔赴我县各个乡镇街道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传唤到位25名被执行人。在旁听了该起拒执罪宣判后,12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还款义务,归还欠款共计181.02万元。
当天,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与现场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