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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语迟
原创不易,抄袭必究
美国著名作家塞林格曾在《麦田守望者》中写道:
Love is a hand that wants to touch and take back.
你问我爱是什么,我说爱是想要触及却又伸回手。
这是施格拉先生对所爱之人莱斯特小姐的炙热告白。
亦是《何以笙箫默》原著里,应晖对赵默笙所做的爱的最好方式。
喜欢是占有,而爱,有时却是想要触及却又收回手。
杯水车薪,却是重燃他希望的火种
他们的交集,源于赵默笙单方面“乐于助人”(多管闲事)的五百美金。
彼时的应晖,与大学女友刚刚分道扬镳,在国外求学,日子过得艰辛得很,温饱尚且不能自足,当他好不容易研究出来了一套能改变他目前困境的一套算法的时候,却生了重病,在万般无奈下,他曾试图登报求助,希望能有人在这个关键时期给予他帮助,可是却没有一个人选择相信他,去尝试着理解他的那份无奈。
正当他心灰意冷想要选择放弃的时候,一封没有姓名没有任何个人信息的信来到了他的身边:
你好。
在报纸上看见你的求助。寄上$500,钱很少,希望能够让你等到真正的投资。
是以,当初那五百美金对于创业初期的他而言,虽然只是杯水车薪,却是给予他希望的来源。
这五百美金支持着他渡过了最艰难的那段日子。
时势造英雄,当应晖几年后坐在办公室中,听到他的资产评估师告诉他目前的身家时,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他也曾试图寻找在关键时刻给她希望的那个人,可是茫茫人海,渺无音讯,他查了很久,也没有查到。
她身上似乎有光,走到哪里都能照亮整个世界
收到赵默笙来信的时候,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
那时候美国的冬日很冷。
他在办公室中收到了赵默笙的来信:
应先生:
你好,不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变,或者你还记得不记得我。大约三年前你在报纸上登报求助,我曾寄过五百美元。真的难以启齿,但是如果你经济上方便的话,能不能把五百美元寄还我?我知道这个要求很无理,若为难的话就不必了。
真的很抱歉。
赵默笙
他想:
如果不是走到绝境,不会写这样一封希望渺茫的信吧。
便如当初的他一样。
得到这封信后,他很快便动身前往赵默笙所在的城市。
应晖站在远处看着她,却突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好像回到家一样。
那时候他已经孤身在美国六年。
他们约在了一家咖啡馆见面。
得知了她问他要回那五百美金的原因后,他有些哭笑不得。
他很想问,赵小姐,你平时都这么…….乐于助人的吗?
实际上,他更想说的词,是“多管闲事。”
不过,若不是当初她的多管闲事,估计他也不会这么快就成功。
他暗自思忖着,却没有注意到对桌上,赵默笙的语气逐渐急切起来。
听着她急吼吼的解释,他逐渐变得有些兴味起来。
这是一个好姑娘。
或许,他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他答应可以为她提供帮助。
但这件事情不太好办,他可不想将金钱浪费在那个恶棍身上。
他的律师史密斯先生半开玩笑似地同他说,或许赵小姐能够找一个信任的人,“暂时性”的结为夫妻,这样她的胜算或许会大一些。
电话那头的赵默笙迟疑着,但几个月后,她很快便改变了主意——小嘉在福利院被别的孩子欺负,甚至最严重的一次,有别的种族的小孩将他推到了马桶中,差点窒息而亡。
他向她允诺,只是一个形同虚设的婚姻,便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顺带还能让他公司的生意“一本万利。”
即便他知道,这个借口很蹩脚。
“不必。其实这桩婚姻对我好处也不少,我的公司快要上市,一个已婚男人的形象更能得到股民的信任。而且,已婚的身份能让我少掉许多麻烦。”应晖说着自己都觉得很可笑的理由,最后一句话却很诚恳,“何况赵小姐对我实在不仅仅是滴水之恩。”
所以才想把她护在自己的羽翼下。
可是,仅仅是这个原因吗?
应晖不敢自问。
从见到她的那一刻起,他便在心里有了旁的感觉。
她身上似乎有光,好像走到哪里,哪里似乎都能被照亮,变得温暖。
她就个小太阳似的,他在美国孤身六年,从未像现在一般有这种感觉。
赵默笙的出现是一束令他的生活增色的光。
只是他没料到的是,只是还一个“恩情,”他自己却深陷其中。
心动,总是在不为人知的瞬间
应晖知道,他心动了。
这种久违的心动感觉涌上心头。
即便他知道,或许他在见到赵默笙第一眼的时候,就已经有这种感觉了,只是,他当时还是不能确定。
他是个理科生,他也曾试图从中找清楚自己心动的逻辑,想问问他这种毫无理由的感情是从哪里来的。
但有时候,心动了就是心动了,根本毫无逻辑可言。
当初他与前女友分手的时候,她对他说,她是那么的骄傲,她是根本接受不了系里的那些老女人对她趾高气扬地嘲讽的,但现在,或许赵默笙的出现,让他重新理解了骄傲这个词的含义。
其实,他嫉妒得要命
“何以琛”的名字愈加频繁地出现在他身边。
圣诞节那天,他从楼上的书房下来,刚巧看到她在他所开发的搜索引擎上,搜索“何以琛”三个字,而她的眼角,却还含着泪水。
他知道她搜索“何以琛”这三个字的心情,看到了她脸上的泪水,也知道她那一闪而过的局促是为什么。
他知道赵默笙只是把他当做兄长一般的对待,但他笃定,她的身边,不会出现比他更加优秀的人存在,所以,他等得起。
可从那天起,他开始不断地听到赵默笙在他的耳边念叨这个名字,何以琛,何以琛…..或许那个人也一定很优秀吧,要不然怎么会是她一直念念不忘的存在呢?
他在吃饭的时候听到她念叨这个名字,在闲聊的时候也会聊到这个名字,有时候,即便是她在伤神休息,他给她披衣服的时候,他还是能听到这个名字,甚至能从她干净的面孔上看到留下的泪痕。
他知道,他逐渐开始有些嫉妒了。
他很想知道,要是默笙先遇到的那个人是他,那他们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不过,这个想法随即便又被他否定。
便是他能遇到,或许,那时候心高气傲的他,也不会对默笙看得上眼吧。
不过,好在现在他还有时间,现在,在她身边的人一直是他。
有时候,有风度的放手不失为一种更好的爱
那个黄昏,或许是他太心急了。
他们最接近彼此的那个瞬间,赵默笙却只认为应晖是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前女友,可她不知道的是——不是每个人都像她一般,恋恋于过去的。
他让她回国看看。
他说:
默笙,你不能永远当只鸵鸟。
龟缩不前,永远将头埋在沙坑中,不肯面对现实。
“你不能永远当只鸵鸟。”
回去看看吧。
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
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
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他说,如果你不回美国......我们暂时不要联系了。
这样,既是给双方一个退路,更是给彼此一个机会。
他知道,如果他喜欢的人不先去迈出那一步,看一看结果到底是怎样的,他永远无法有向前一步的资格。
他以为这世间不会有像赵默笙一般迟钝的人了,没想到,何以琛竟也是其中的一位。
也许有。
那个叫何以琛的人也许早就爱上了别人。
世界上,像赵默笙这么傻的人会有几个?
原来,真的不止她一个。
他知道,他输了。
即便他们在饭店重逢了,可他能做的,也只能是帮她最后一把。
此刻,余下的,只剩邮箱中无法诉说的情谊:
收件人:赵默笙
寄件人:IN
主题:Re:Re:Re:无主题
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
笙。我已变心。
另:预祝圣诞快乐
短短的两行字,却经过那么长时间才发出,或许回信的人也打了很多遍,想了很久。
这一瞬间,有些东西默笙似乎就要明白,可是转眼,那种直觉又逃开。
鼠标点向删除键,迟疑了一下又移开,最后只是退出信箱。
她以后也许再不会用这个信箱了。
那封信将安静地躺在网络某个角落,无人开启,却永不消失。
这或许便是他全部的故事了。
余生,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他知道,他不能做到何以琛那般的地步,更不可能如赵默笙一般,痴痴地等待她。
是以,他能够做到的,便也只有放手了。
或许,他真的不够爱她吧。
他的爱情,便是这般的悄无声息,止于岁月,掩于黄昏。
作者:花语迟,自由撰稿人,专注女性成长与情感方面的写作,一个欢脱爱吃的女汉子。
热爱文字之美,相信有一天会成就更好的自己。
目前文笔浅薄,尚在磨砺中……
注: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