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刘丽斌):12月3日下午,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发表《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基本法精神》感言。他说,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而宪法和《澳门基本法》共同构成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因此,他借这个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下学习宪法的体会。
崔世安在感言中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性特别行政区域。宪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澳门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宪法中“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一国两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自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在澳门成功实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实践也证明,全面准确贯彻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一国两制”方针,是保持澳门繁荣稳定发展的关键。
崔世安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然要求我们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还必然要求我们有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准确理解和贯彻基本法精神,坚决且有成效地实施基本法。
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关键是坚守“一国”之本,把握“两制”精神。“一国之本”就是宪法,就是要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宪法意识,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把握“两制”精神,就是要明确:基本法来源于宪法,“两制”来源于“一国”,没有宪法就没有基本法,没有“一国”就没有“两制”。所以,宪法和基本法不可分离,“两制” 和“一国”不可分离,澳门和祖国不可分离。
崔世安强调,特区政府会一如既往地坚决、严格和切实履行宪法和基本法的宪制责任,继续贯彻实施“一国两制”方针。在当前“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国家发展大局中,按照国家定位、凭借澳门所长,和全体澳门居民一道,实践新时代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使澳门“一国两制”事业迈向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