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条假冒伪劣卷烟从哪里购入?带着这个疑问,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从一起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中深挖细查,斩断了一个横跨多省、涉案金额近100万元的假烟贩卖团伙。经钟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赖某甲、赖某乙有期徒刑七年、有期徒刑五年,各并处罚金50万元。
2021年8月,钟祥市烟草专卖局向该市公安局转来一条线索:某超市老板马某伙同李某从广东购买了600条假冒伪劣卷烟,运回钟祥市进行销售,涉案价值10万余元,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依法打击。假烟从哪里购入?背后是否还隐藏着更大的利益链条?钟祥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了解到该线索后,第一时间通知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向假烟销售链上游追溯。
经查,一个以赖某甲、赖某乙为主,横跨多省、涉案金额近100万元的假烟贩卖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原来,赖某甲在广东经营一家百货商行。2017年年底,经人介绍,赖某甲认识了假烟贩卖商,在利益驱使下做起了假烟生意。2018年1月,赖某甲的表弟赖某乙得知其在做假烟生意,便从赖某甲处购入假烟后,每条加价5元至40元不等销售给卷烟经营零售户。时间一久,二人便决定由赖某甲负责寻找上线供货,赖某乙负责发展下线销售假烟,每件(50条)假烟赖某甲给赖某乙提成50元至100元不等。截至2021年10月,赖某乙先后向赖某甲介绍40余名假烟推销业务员(均已另案处理),赖某甲通过赖某乙收取假烟烟款88万余元。
同时,赖某乙自己也发展下线销售假烟。2020年的一天,赖某乙来到吴某经营的便利店内推销假烟,称他的烟是国外生产的,不仅口感好,而且比国内生产的同品牌要便宜很多,吴某便成了赖某乙的下线之一。2020年11月中旬,吴某曾经的工友李某来到其出租屋内,看到其家中有各种品牌卷烟,两人便聊了起来。“这些烟都是假烟,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卖给你。”听到吴某的话,李某当场买了12条假烟。此外,李某将其经营的超市转让给了马某,由于从烟草公司等正规渠道订购的卷烟无法满足销售需要,马某便向李某打听能否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卷烟,李某说可以帮忙联系到外地的假烟,马某欣然同意。
就这样,一条条假烟从广东横跨多省来到了湖北。经查,赖某乙共发展下线吴某等20余人,销售假烟1万余条,加价后销售金额近100万元。
今年3月和6月,赖某乙、赖某甲分别被移送钟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赖某甲、赖某乙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于今年6月30日和7月15日分别对赖某乙、赖某甲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目前,马某、李某、吴某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还在审查起诉中。
作者:刘怡廷 刘飞雄 张梅林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