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执法的原则是特岗考试法律法规中的重要考点之一,主要以客观题即单选题的形式进行考查。下面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考点汇总
教育行政执法不是一种任意进行的执法活动,它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
所谓合法性原则,即教育行政执法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这是由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法律性活动所决定的。这一原则要求做到:
第一,教育行政执法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
第二,教育行政执法活动的进行过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第三,教育行政执法的内容与手段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教育行政执法主体既然拥有某种职权,就必须使用才合法;否则也构成违法。
2.越权无效原则
这一原则是由合法性原则引申而出,并对合法性原则进行反证。其含义是指超越法定职权范围的教育行政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如:对拒不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罚款仍不改正的,可予以行政拘留的制裁。但是行政拘留必须由公开机关执行,教育行政机关不得自行拘留。
此外,涉及一些专门技术问题的监督检查,也必须由专门的专业部门进行。例如: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必须要有卫生部门的参与;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的评价,必须由卫生部门作出,否则也是无效检查。
3.权责统一原则
教育行政执法过程中,教育行政机关依据职责权限对教育行政相对人使用法律规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教育行政机关依据申报材料和程序准许开办学校,如果发生了由于该校申报材料作假,造成办学质量难以保证,那么批准其开办的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应负责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应急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是以行政法所确定的行政紧急权力为基础而提出。其含义是指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非法行为可以有效。在诸如战争、流行病变、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情况,有时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性会超过对合法性的要求。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应急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一种特殊情况。
5.合理性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进行教育行政执法时,所采取的措施、手段等在内容上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这一原则是针对教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自由裁量权而提出的。
贯彻这一原则要求做到:
第一,执法行为的动因,必须符合立法目的;
第二,执法行为的步骤,必须建立在正确考虑的基础上,即要符合客观规律;
第三,执法行为的内容要合乎情理。
6.公开、公正原则
只有做到公开、公正,才便于监督,并能使执法过程称为法制教育过程。
由于教育行政执法具有单方面权威性、强制性等特征,其执法结果往往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实现产生影响,为避免 行政执法权的滥用,必须贯彻公开、公正原则,落实监督制度,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地执法。
二、难点辨析
1.合法性原则VS越权无效原则
合法性原则强调行为不当会违法,但越权无效原则强调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一定违法。合法性原则强调行为实施前的预防性原则,而越权无效是评价行为发生后的结果。
2.应急性原则VS合法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必要补充,是行政机关在法律适用上的特殊变通适用,但是当时的应急行为在后期必须要有法律的追加授权,否则是无效行为。
3.应急性原则VS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的核心在于目的和手段之间的衡量,兼顾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同时又不妨害第三人的权利,确保基本人权的实现。
应急性原则的核心是在特殊的紧急状态下,出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而采取没有法律正式授权的行为。
三、试题练习
1.五一放假期间,某小学几名同学相约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不小心撞伤了手臂,学校值班老师及时将其送到医院,并通知其父母,该教师的行为遵循了教育行政执法中的( )。
A.合法性原则 B.合理性原则
C.公开公正原则 D.应急性原则
解析:A。所谓合法性原则,即教育行政执法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这是由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法律性活动所决定的。这一原则要求做到:
第一,教育行政执法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
第二,教育行政执法活动的进行过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第三,教育行政执法的内容与手段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教育行政执法主体既然拥有某种职权,就必须使用才合法;否则也构成违法。
题目中的教师在遇到学生伤害事故对学生的处理符合法定程序,所以体现教育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原则。故选A。
2.教育局在检查学校工作时,认为学校食堂卫生不合格,要求其停业整改,该校认为食堂卫生检查没有卫生部门的参与,仅由教育局作出检查结论,检查结果不可信,遂提出申诉。事件反映出的教育行政执法原则是( )。
A.合法性原则 B.越权无效原则
C.合理性原则 D.公开公正原则
解析:B。越权无效原则是指超越法定职权范围的教育行政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如:对拒不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罚款仍不改正的,可予以行政拘留的制裁。但是行政拘留必须由公开机关执行,教育行政机关不得自行拘留。
此外,涉及一些专门技术问题的监督检查,也必须由专门的专业部门进行。例如: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必须要有卫生部门的参与;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的评价,必须由卫生部门作出,否则也是无效检查。
题目中教育局认为学校食堂卫生不合格,要求停业整改,但是检查过程中没有专门的卫生部门参与,超越了教育局的职权范围,属于无效行为。故选B。
3.突然出现自然灾害,校舍处于危险状态,可能会危及师生生命安全时,学校临时做出停课决定是有效的。这属于教育行政执法的( )。
A.合理性原则 B.应急性原则
C.越权无效原则 D.公开公正原则
解析:B。应急性原则是以行政法所确定的行政紧急权力为基础而提出。其含义是指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非法行为可以有效。在诸如战争、流行病变、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情况,有时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性会超过对合法性的要求。
题目中,出现突发状况自然灾害,学校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停课行为的行为是有效的,符合应急性原则。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