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声在线
长沙叶女士被酗酒的丈夫多次施暴,怕人笑话默默忍受,却换来丈夫的变本加厉。忍无可忍的她在一次报警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叶女士仍坚持离婚,最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2022年3月1日是《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六周年,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通报该案,提醒遭遇家暴的家庭成员,及时寻求帮忙,勇敢说不。
多次遭家暴后,她报警并起诉离婚
叶女士今年33岁,在第一段婚姻结束后,嫁给了同样二婚的吴伟,两人育有一子。她的第二段婚姻同样不顺利,丈夫吴伟在婚后不久便对她动了手。
叶女士表示,吴伟脾气不好,容易发火,常因为电话未接等生活琐事对她施暴。丈夫还酗酒,喝高后更是变本加厉、无来由地对她进行打骂。
“我怕别人笑话,所以从来不在人前透露他打我的事实。”叶女士的隐忍并没有换来丈夫的良心发现,在一次被丈夫动粗后,结婚3年来她第一次因此报了警。但丈夫吴伟对民警的规劝及批评置若罔闻,不思悔改,丝毫没有收敛。
今年1月,吴伟打伤叶女士鼻梁后,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叶女士毅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认定女方遭遇家暴判决两人离婚
负责该案的望城区法院高塘岭法庭庭长孙莉萍与当事人联系后,被告吴伟对这几年的行为表示后悔,不想与妻子离婚。
“从相应的证据材料来看,叶女士遭受家庭暴力是客观事实,这点对于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非常重要。”孙莉萍说。为了让两位当事人正视婚姻期间的问题,帮助叶女士修复情感创伤,法官组织双方并邀请了望城区妇联的婚姻调解专家周浪与心理咨询老师李慧开展面对面调解。
吴伟承认了这几年对妻子家暴的事实,表示对不起她与孩子,并希望妻子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叶女士则明确表示,已经对丈夫失去了信任,要先离婚再看丈夫表现。
两方谈话结束后,法院当庭作出离婚判决。
遭遇家暴初次起诉离婚也能判离
“审判实践中,判决离婚与否的法定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对于初次起诉离婚,又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原则,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对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离婚法定事由的,即便是初次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也应准予离婚。”孙莉萍法官说。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此保障人身安全。
“遭遇家暴时,受害人还能及时向妇联寻求帮助。”望城区妇联主席刘群英表示,“妇联秉持‘行专协同’思路,一方面联动专业力量,组织婚姻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在婚姻家庭矛盾调适、心理疏导等方面为受害人提供专业支持。另一方面,妇联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动处理机制,充分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程韫玉 通讯员 曾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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