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缘起与一位东大校友、大桥中学吴家莹老师的对话:
从初心聊到道,最后她推荐我看一部电视剧《天道》。承蒙吴老师的诚意推荐,也是因为对道的兴趣,我就断断续续的把这部24集的电视剧简要看完,要说上次看电视剧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了。《天道》这部剧讲了一段超凡脱俗的爱情,一个现代版的杀富济贫式的扶贫实践,引发对公平正义、道德价值、文化属性、天道法则的再度思考。5年前到西安交大参加培训,有一堂课是讲《道德经》,至今印象深刻,给我启发很多。回来之后,买了本《道德经》,每每翻出读上两页,都会有收获,区区五千多字,一辈子也读不完。回到这部《天道》,当时吴老师推荐时,我表示看完之后,跟她交流,遂有此文。
神即道,道法自然,如来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指的是客观规律,如来,本来面目,所谓的神话,其实不过是按照事物的客观规律办事而已。一时的实事求是不难,难的是一直实事求是。法律工作的基本遵循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事实,一切的判断都得建立在事实基础上;敬畏法律,实施法律本义,而不是根据需要,人为曲解法律、机械教条,此谓“人不为”。规律之所以为规律,是因为顺应得利,违背破坏就会受到惩罚,法律也是如此,今日破坏秩序得一时之利,明日说不定就为秩序所反噬。大道至简,重剑无锋。律师之道,是要尊重市场规律,顺应发展趋势,求事实之本,寻法律之真。
“又扒拉铜板,又扒拉灵魂”
《天道》里有句话叫:“又扒拉铜板,又扒拉灵魂”,我认为对人的存在意义说得很形象很到位,扒拉铜板,是为物质需要,扒拉灵魂,是精神需要。当物质层面的需要得到满足后,人总是要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一份谋生的职业,能否上升为实现自我价值的事业,需要解决的是内心的认同,除了物质财富,还能给自己带来什么,什么才能够支撑你走过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正如当时我在回答吴老师的问题,选择做律师的初心是:为己为人,成人成己。迟早,我们总是要向心灵交代。律师之道,在这里,是要敬畏自己、敬畏内心,天地人,人也是自然。“一颗阴暗的心,永远托不起一张灿烂的脸”,“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 ”。
“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
主人公说过一段话“透视社会依次有三个层面,技术、制度和文化,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任何一种命运归根到底都是那种文化属性的产物。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段话超越了人本身。技术可以照搬,制度可以植入,唯有文化,最难改变,它深入骨髓地影响着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社会。文化属性,强者的思维是利用规则,在规则下获利,而更高层次者是制定规则,坐庄。弱者的思维是在规则以外获利,寄望于强者道德层面的施舍,期望外力,强盗本质上也是一种弱者。强者自强,救赎自救,先从改变思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