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颜若雯 通讯员 邢玉柱)7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基层立法联系点”牌匾交送荣昌区盘龙镇人大办公室。至此,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选建的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全部授牌完成,正式以点带面开展收集群众、企业、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立法建议等工作。
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中央和市委要求,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全过程民主在立法领域的实践,进一步拓宽了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据了解,去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始着手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选点布局工作,按照“有基础、有特点、有意愿”的原则,兼顾行业系统、地域分布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工作力量和人员构成、民主法治实践经验等因素,选取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中心湾社区居民委员会、荣昌区盘龙镇人大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镇人民政府和重庆市律师协会等5个点,作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
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针对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及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组织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有关方面提出修改建议;收集并反映群众、企业、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等提出的立法建议;参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组织的立法调研、论证、听证等活动;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调研、立法后评估等工作;开展地方立法宣传活动等。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初衷,就是在立法过程中倾听民声、汇集民智,了解群众意愿及立法诉求,使民愿、民情、民意得到充分反映和表达。”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介绍,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收集归纳立法意见建议时,要尽可能保持原真性,不过滤、不修饰、不曲解,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汁原味”“乡土气息”,提出的立法建议要开门见山、言之有物。
根据相关规定,鼓励各基层立法联系点针对我市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各自建议。对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的立法建议或提交的工作成果,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将视情况在有关法规立项论证报告、审查意见、审议意见中予以反映。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制工委还将安排干部到相关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蹲点调研,面对面听取和收集群众的立法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