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今天(9月29日)发布了一条重磅消息:从今年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
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收费中心)收回所有收费票据及收费标识。10月1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如有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由物价、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对于这个“喜从天降”的消息,很多人都不敢相信,提出了疑问。
某车主:
取消收费后,会不会换一种方式如经营性收费卷土重来?
市城管委:道路停车收费是对道路资源的有效管理,对提高停车位利用率、满足停车需求、引导市民减少不必要的机动车出行、保障交通秩序畅通等具有重要意义。在取消道路停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同时,有关方面也提出可对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实行经营性收费。下步,武汉市将按省里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着手研究新的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办法,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
某网友:
取消收费后,收费中心岂不是要失业了?
市城管委:
武汉市收费中心转变职能,协助交管部门做好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停车不影响行车秩序;交管部门全面清理停车位,完善标识标线,对线外停车的,一律按照违法停车进行处理。
接下来,请看详细内容↓↓↓
一、严格按照省文件精神,从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收费中心)收回所有收费票据及收费标识。
二、继续加强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市收费中心转变职能,协助交管部门做好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停车不影响行车秩序;交管部门全面清理停车位,完善标识标线,对线外停车的,一律按照违法停车进行处理。
三、10月1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如有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由物价、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四、道路停车收费是对道路资源的有效管理,对提高停车位利用率、满足停车需求、引导市民减少不必要的机动车出行、保障交通秩序畅通等具有重要意义。省在取消道路停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同时,有关方面也提出可对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实行经营性收费。下步,武汉市将按省里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着手研究新的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办法,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
那些年被“画”走的钱
消息一出,众人纷纷质问,那些年在路边划线收费到底合不合法?
还记得长江云曾发文《画条线就收钱,凭什么?》,讲的是去年全国各地31名车主公开叫板路边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去向等问题,当时有专家律师是这样解释的:
山东律师王全章:
不少城市在大街小巷划线、收取停车费,其法律依据值得商榷。我国《立法法》第8条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来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而许多省份的划线收费依据,仅是地方人大通过的法规,我怀疑这种依据不够充分。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白智立教授:
用收费的手段来调节公共服务并无不可。“不要从单一角度看问题。”
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玉军:
法律规定,停车收费权力交到省级人大、较大市的人大,是没有问题的。从最新的《立法法》修正案中可见,市级立法权中包括城市管理,停车场的管理应在其中。那么,由地方人大通过的法规,应是可以作为收费依据的。但是,停车收费到底该由哪一级人大负责,在法律上还没有直接规定。
PS:点击阅读原文查阅《画条线就收钱,凭什么?》全文
不收费要开始“抢车位”?
近年来,车辆猛增所引发的城市交通拥堵已成顽疾。为减少私家车上路,引导人们乘坐公交出行,“停车收费”便成为了调控手段之一。
今年6月,武汉市国土规划局召开“停车场年”、“路网年”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武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辆。最新数据显示,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去年底为180万辆,但不到半年时间,武汉机动车已大幅增长突破200万辆,小汽车日出行率为350%。
据预测,到2020年,武汉市道路交通承载量为230万辆汽车时,还能运行较好,若承载量超过250万辆,可能就会引发交通拥堵现象。目前,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离230万的控制目标只差30万辆,道路形势非常严峻。
今年8月,武汉市交管部门表示,将逐步取消主干道路内泊位,清理规范次干道、支路泊位,武汉路内泊位最多时有5.8万个,目前仅剩3万个。据介绍,各区交通大队已陆续开启清理路内泊位,预计年内全面清理中心城区路内泊位。
问:
难不成我们每天都要在马路上“抢车位”?
答:
政府不再对城市道路停车进行收费和定价,取而代之的是城市道路停车管理权市场化,由中标企业按照中标价格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管理中标路段停放的车辆。
【来源:长江云、经视直播】
本文记者丨邹敏 陈实
本文编辑丨孙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