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院值班律师以前来法院值班,多数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今年我和几个律师一起成为了调解员,根据专业特长,开始为来天津津南法院立案并申请律师调解的当事人进行先行调解,这就是法院多元化解纠纷的实打实的举措。”调解员孟律师说到。
近日,天津津南法院民三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考虑到案件性质及标的额等因素,调解法官刘永攀将案件委派给专业知识相对丰富、处理合同类案件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调解员孟庆玲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收到案件委托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案件具体情况,在听完双方对案情的陈述并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后,孟律师结合调解法官了解的情况,综合判定本案有很大调解可能。考虑到原、被告双方企业长期存在供货往来,纠纷源于近几年市场环境变化,被告公司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因此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
于是孟律师在收案后第二天下午2点为双方进行先行调解,过程中,被告公司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希望原告公司能够延长还款期限,解决被告公司的燃眉之急。“双方都是民营企业,一方面原告公司货款回收不及时影响自身经营,另一方面被告公司确实因困难暂时无力给付。”这一事实,律师调解员意识到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本案,不仅影响企业发展,甚至不利于创造公平的营商环境。最终,经调解员2个多小时调解工作,双方同意在协商的期限内由被告全额给付货款,调解员及时为双方出具调解协议,随后调解法官刘永攀完成司法确认,实现“诉调无缝对接”,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天津津南法院民三庭积极探索律师参与调解机制,缓解案多人少压力。
据悉,天津津南法院民三庭已经运行律师调解员值班机制,每周四下午由律师调解员在调解室值班,就地解决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完成司法确认,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诉讼费成本。截止目前民三庭共委派律师调解案件31件,调解成功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