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陆平婚外认识已婚女子曹倩后,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因怀疑曹倩与另一男子周世峰有外遇,陆平冒充曹倩的丈夫,采用殴打持刀恐吓的方式,逼问周世峰并要挟其支付人民币3万元。近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陆平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恐吓,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有一个基本结构:行为人对他人实行了威胁、恐吓的行为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全媒体记者 罗聪冉)
来源: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