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通知
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及学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通知精神,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依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3月30日、31日为大中型客货车考试,4月1日起恢复小型汽车机动车初学、增驾考试(湘潭县、湘乡、韶山科目一及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定于4月10日后恢复)。具体考试计划请登录“交警12123"查询。
二、互联网“交警12123”考试预约通道已开通,请学员自行预约。
三、请驾校按要求做好学员面表、档案工作。
四、请学员进入考场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全力配合做好体温测试、信息登记及消毒工作,戴好口罩,不扎堆。
五、对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公安部综合应用平台统一将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
例如:
学员小王在2017年3月1日科目一考试合格,当日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3年)。理论上到2020年3月1日就到期,但由于疫情影响其有效期延长3个月,也就是到6月1日。
学员小李2017年5月4日科目一考试合格,当日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3年), 其不在延期范围,也就是学习驾驶证明在2020年5月4日到期。
六、3月23日起驾管业务大厅恢复正常工作,办理电话号码修改、面签、考试费缴纳等业务,4月13日起受理学员注册及分科目异地考试转入业务。
七、请各驾培机构通知到每位教练员、学员。
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