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两卡”的网络犯罪高发,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主动作为,依法治理“两卡”源头,严厉打击网络电信类犯罪团伙。4月24日,刑侦大队民警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姚某某(男,26岁,南县人),并依法扣押其非法所得。
经查,2022年4月2日,姚某某在黄某某的介绍下认识一专门借用他人银行卡“洗钱”的男子,后在该男子的劝说下答应出借银行卡,并与“洗钱”男子商量好出借银行卡的报酬。4月8日、9日,姚某某两次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给“洗钱”男子团伙并协助转移非法资金10余万元,姚某某从中获利4000余元。
经审讯,嫌疑人姚某某对自己出借银行卡给他人走账“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借用银行卡的犯罪团伙。目前嫌疑人姚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转自:南县公安
来源: 益阳公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