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1月18日上午,安庆市大观区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方庆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安庆市检察院、大观区纪委监委、大观区检察院、大观区法院20余人旁听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21年,方庆在担任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8.6249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方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并进行法庭辩论。法院在全面审查双方出示的证据,充分听取控辩双方以及被告人的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聂姗姗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