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河北警方通报唐山打人事件最新情况,根据通报,被打女子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对此一些网友很疑惑,“为什么看起来很严重的样子却只是轻微伤或者轻伤?”
对此,@江宁公安在线发布科普文章,法律上说的“轻伤”,“轻微伤”,可能和一般人的理解有很大差异。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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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律师:唐山打人案嫌犯大概率会被数罪并罚
本案嫌犯会以什么罪名被起诉、会被判刑多久,备受关注。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仔细关注通报当中所涉及的内容,会发现对这几个人后续起诉的时候,会有其他的罪名被一并追究,可能涉及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等,数罪并罚,这是大概率事件。对他们最后的定罪量刑,很有可能并不以这次伤人事件为限度,还要追究他们在过去这些年应当承担的罪责,最终的惩处很有可能会非常严厉。
来源:中国青年报(整理:张小松)来源:@江宁公安在线、中国新闻网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