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是第3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昨天发布的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报告》白皮书显示,一年来,市市场监管局12315综合信息采集服务平台共接收各类诉求信息115.2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7亿元。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4.5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8.6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7亿元。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守护市民消费安全方面,一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57万户次,查办涉疫案件近1500件,处置涉疫相关诉求3万余件。集中销毁涉疫侵权假冒商品货值300万元,开出全国首张价格违法300万元顶格罚单。
为了提高消费维权效能,本市组建了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市场违法行为。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网络交易诉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等重要专项治理行动30余次,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案件查办力度,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78万件。
对诉求痛点、风险区位和行业治理重点精确定位、精准施策,推进“未诉先办”。健全诉求快速解决绿色通道机制,引导41家绿色通道企业自行解决纠纷12.69万件。市场监管系统全年接收处置12345热线转办诉求55万余件,诉求解决率、满意率由年初71.12%、81.14%分别提升至97.69%、98.56%,“接诉即办”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在治理预付式消费问题方面,本市修订发布了《北京市预付式消费类服务合同行为指引》,规范预付式消费合同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推动预付式消费管理立法进程,以资金安全为核心,构建事前有承诺、事中有监管、违规有惩戒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同时,支持探索预付式消费合同履约保证保险、资金监管平台等资金安全保障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网络订餐平台“幽灵餐厅”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年来线上检查3.7万户次,线下检查5.2万户次,督促平台处理违法入网经营单位1506户。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9467家次,责令整改61家,立案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企业20家。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3万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50起。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就旅游消费体验、预付式消费、互联网消费、消费积分、通讯携号转网等方面开展调查,对纺织品、汽车、家用电器、家具等10类别产品开展比较试验,推动消费领域产品和服务水平的综合性提升。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帮扶企业提升服务消费者的能力水平。
来源 北京日报
记者 张楠
流程编辑 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