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淄博1月10日讯(记者 唐菁 通讯员 郎云燕)近日,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获悉,一年一度的企业年报已于1月1日开始,市工商局提醒市民:凡2017年12月31日之前在淄博市各级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需在今年6月30日前申报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市民可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或点击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aic.zibo.gov.cn)相关链接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自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市工商工作人员提醒,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或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将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驰(著)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网上申报年报如遇问题,市民可按照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拨打咨询电话。
市工商局:3170505
市工商局技术咨询电话:3110959
张店区工商局:2778158
淄川区工商局:5181821
博山区工商局:4298020
周村区工商局:6172611
临淄区工商局:7311149
桓台县工商局:8189437
高青县工商局:6983510
高新区工商分局:2326168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2329707 2329706 2329709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6881315
市人社局:2861032
市统计局:2180833 2188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