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以及应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识别和获取适合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过程。
3.职责
3.1公司安技部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以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贯彻。
3.2其他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本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清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切实保证本部门每一个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为正确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3.3行政部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4.工作程序
4.1识别获取
4.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相关网站获取电子文档。
4.1.2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应进行符合性评价,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
4.1.3各部门对新购置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适用法律法规清单进行更新。
4.2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4.2.1安技部组织开展新获取的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相关人员需认真学习,熟练和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
4.2.2安技部和行政部负责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进行整理、登记和建档,对已经废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删除,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