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退货,不再是线上购物的专享权。据澎湃新闻报道,南京市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突破1万家,目前累计完成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数量21.47万件,退货金额1.13亿元。根据《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定》,江苏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给予消费者充分的选择权和“后悔权”。
线下“退货自由”,也不仅是江苏消费者的福利。在济南,市场监管部门10月1日在全市范围牵头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现场推广活动;在北京,今年3月便推出8家“线下无理由退货示范店”,及时受理消费者的退换货诉求,且无理由退换货期限为自售卖之日起14日内。
在规定时限内、不影响二次销售前,享受“想退就退”,这是适应新型购物模式出现的“行规”。不同于线下购物,网友在线上交易中只能凭图文及视频介绍来了解商品,并不能亲身感触实物,一条“不满意就退,理由不必说”的准则由此诞生。大多数平台对该条准则落实到位、监督严格,使其普及为网购售后的标志性服务。也正是因为这项保障,数量庞大的网购消费者才会在“剁手”后少了些后悔,多了些信任。
传统与新生商业形态特征各异,但目的一致——都是为了取信消费者,让生意兴隆且长久。再加上两类购物形式不断融合,完全可以对彼此在实践中想出的好点子、磨出的好方法予以借鉴和采纳。从整体零售业绩上看,网上商城愈发火爆,不少实体店已被狠狠甩下;如果后者既不能省下租赁、装修、人工等必要成本,也无法做到“动动手指、货到家门”的便捷,至少可以向“无理由退货”的服务模式看齐,营造更令消费者安心和放心的售后环境。
即使是在实体店选购,也有大量消费者因一时冲动,或是看走了眼,买回并不称心的商品。保护这些消费者的购物权益,正需要这份“无理由退货”的贴心服务。7天无理由退货,减的是消费者的顾虑和不满,是商家“买卖前后大变脸”的态度;增的是商家的信誉和口碑,是消费者的“反应期”和“后悔权”。平日,在一些三四线城市,不乏因为率先探索“买后可退”而远近闻名、销售火爆的商场。如今,多个城市、商家先后响应“无理由退货”的倡议,无疑是企业经营以诚待客、市场发展着眼长远的表现。
不过,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边界,“无理由退货”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代表消费者可以完全不顾商家的利益。不少对簿公堂的网上消费纠纷显示,在交易后的商品已被明显使用过的情形下,个别消费者仍然要求退货;这并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也往往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监管部门应该警惕,“无理由”退货不是“无条件”退货,这条规则也应线上线下一并适用。
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给线下顾客更多选择权,既是市场推动使然,也是商家智慧之选。眼下,双11已开启预售,线上线下退货方式的融合,有助于通过重申诚实、公平的交易原则,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当然,要让更多实体店铺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也需国家法律及政策层面的明确规范。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