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给人感觉很无奈,很愤怒,又很懵,专业人士看了直摇头的商标局留言。
这可能是很多申请人都有的疑问,今天本美拿出来说道说道。
起因:申请商标“艺美堂”,因为在先存在近似商标“艺美”被驳回。
疑惑:字数不同、叫法不同、字义不同,为什么驳回?
延伸疑惑:前面两个字相同的三个字商标,都不能注册吗?
就此事,今天本美说两点。
一、这个商标驳回,不冤、不亏、不惨、没有错审。
为什么?
因为审查标准明列:商标仅有他人在先商标及某些标识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组成,易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即:别人的商标+地点名词,近似。
这么简单的事,本美今天为什么要专门写呢?
因为很多申请人都有这个疑问:我认为有区别,不该驳回,为什么驳回!
这么想,其实和某些事是违法的,认为不违法,就不违法一样。
商标审查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而不是想当然,自以为,应该等等。是否违法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而不是以为没事,就真没事了。
明确规定的近似情况,也存在在先近似商标,还申请,那只能等驳回。
二、收到驳回通知之后,该怎么办?
商标被驳回,是申请人和代理人都不想看到的。申请人花的钱打了水漂,代理人代理的案子没成功,没法交代。
当商标被通知驳回之后,除了上面疑惑人向商标局留言表达不满之外,还有什么行之有效的办法吗?
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为什么商标注册保护要找代理人?因为代理人相对于普通申请人来说,对商标法、审查员的审查都更了解。
商标被驳回后,通知书上会告知驳回原因。驳回原因可能会写的很官方或者法言法语,看不懂没关系,问代理人。代理人会用很易懂的语言告诉你,为什么会驳回,依据是什么,能不能往下争取,都有什么解决办法等等。
其次:依法理性处理。
驳回通知已经下来,既定的结果已经形成。
如果能复审争取,就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考虑一下,是否复审;
如果复审几率很低或者不能复审,就看看是再注册其他品牌,或者直接买商标,或者暂时搁置。
无用的方式有:
商标网留言:商标网留言得到的回复只有:该案件为依法审理,如对驳回不服可以申请复审。其他的不会说太多。因为商标审查属于个案审查,再专业的审查员也不会在不了解该案件的情况下做过多的评述。
商标局咨询电话:这是一个三天三夜也打不通的咨询电话。而商标自收到驳回到复审期限到期,只有30天的时间,时间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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