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不少小微企业正面临经营困难。3 月 17 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并加大社会保险"降""返"举措,为企业减轻负担。目前,我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继续申请社保补贴,最长领取时间可持续 2 年。
市人社局表示,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小微型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就能申请:招用毕业 2 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含无固定期限合同);为招用人员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3 个月以上(含 3 个月)。
社保补贴的补贴标准为:每月按本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纳标准单位承担部分的 100% 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实际缴纳部分低于最低缴纳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享受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 2 年。该事项免费办理,全程在网上操作即可完成。申请企业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 ( 网址 : https://www.gdzwfw.gov.cn/ ) 实名注册账号 , 再登录业务系统 ( 网址 :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 ) 提出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 个月起 6 个月内 ( 含第 6 个月 ) 提出首次补贴申请,首次补贴发放月份最长可追溯 6 个月。后续补贴每 3 个月根据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自动发放(剩余期限的补贴无须申请单位主动申请 ) 。
需要注意的是,补贴期限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发放补贴:连续 3 个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招用人员改由其他用人单位或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于申请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发放补贴及追回其骗领的补贴,并记入单位信用记录,申请单位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 ;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