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根据辽宁省新规,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将会被确定为严重失信行为。
撰文 |岂料
出品 | 支付百科
8月1日开始,《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将施行,其中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将会被确定为严重失信行为。
在常规操作中,信用卡恶意透支后不偿还的除了天天被银行催收,最大惩罚就是影响征信。但辽宁省这条新规,则意味着恶意透支信用卡还会成为老赖,不仅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行工具,子女也会受到波及。辽宁省的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恶意透支的成本,也大大降低了“恶意透支”定义的门槛。
01
恶意透支成本增加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根据我《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为人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具他特別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虽然相关法律对于具体金额并没有明确在法条里面指出,但从过往判例看来,涉及信用卡诈骗罪并最终获刑的,金额一般都在5万以上。
对于5万以下信用卡恶意透支并且拒不归还的情况,银行就算起诉到法院,5万以下的欠款也只属于民事纠纷,法院通常选择调解,让借款人按照法院调节方案还款。相对而言,借款人最差的结果只是还钱,并不会因为恶意透支受到额外的影响。
但辽宁省即将施行的这条新规,没有对恶意透支的金额做出限制,只要是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就会拉入黑名单。这样的规定会给拒不还款的老赖们更多的压力,被拉入失信名单后他们的生活方方面面都会受到影响,不仅如此,恶意透支的后果还会祸及家人,这些压力时时刻刻督促他们还款,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成本因此也越来越高。
02
多方约束信用卡透支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我国的银行总共发行信用卡共计7.84亿张,同比上涨0.84%,相当于每两个人中就有一人持有信用卡。但随之而来的是信用卡逾期率的不断增长,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为892.2亿元,按照中国14亿人口来算,这相当于每人欠银行64元。
如果说信用卡逾期会导致银行坏账的增加,从而影响银行的放贷规模,那么一些人通过恶意透支、恶意套现的方式将这部分资金投入金融、房地产等非消费领域,则会导致居民部门杠杆的放大,影响房地产调控,并不利于非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使信用卡“专卡专用”,维护非消费市场的良性运行,国家相关机构正在出台相关规定严管信用卡行业,银保监、多家银行和各地部门出台规定,同时约束各大银行和持卡者两方。
去年,银保监多次下发警告,告知消费者提醒消费者合理使用信用卡,避免逾期;多家银行也趁势发出公告告诫消费者要明确信用卡使用规范,强调信用卡应用于消费领域,存在风险交易行为将会被严查。中信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的提示》,表示要打击信用卡恶意套现、疑似套取积分等行为;中国农业银行也明确其信用卡使用范围:称信用卡资金(包括溢缴款部分)在境内外可用于经常项目下的消费支付,不得用于其他交易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股票、期货、理财、投资型保险、P2P借贷及其他投资性交易)。
无论是恶意透支还是信用卡逾期,欠的钱最终还是要还给银行,有借有还,再借才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