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尸,毫无人性偷窥、盗窃、奸尸……凶手竟模仿侦探小说情节处理杀人现场

家住吉林省松原市的王大娘已经两天找不到自己的女儿玉琴了,她不禁担心起来。她再一次拨打女儿的电话,仍是无法接通,她决定找和女儿家前后院住、女儿的小叔子志强问问情况。接到王大娘的电话,志强和爱人一同来到玉琴家叫门,却无人应答。门锁着,志强打开窗户跳进屋内,玉琴平时用的提包放在桌上,提包里钱包、身份证都在。人去哪儿了呢?忽然,仓房处传来志强爱人“啊”的一声惊叫,“志强快来!”原来,她在仓房里发现了一条血迹斑斑的毛巾……

村妇在家中被害

5月27日9时许,扶余市长春岭镇长青村村民志强向扶余市公安局报案,称其嫂子玉琴不知去向,并在其家仓房中发现一条带血的毛巾。接到报案后,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蔡云飞高度重视,他感到这可能不是一起普通的失踪案,立即责令扶余市公安局组织警员、刑事技术人员和刑侦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并调用局内血迹搜救犬共同侦查。

到达现场后,民警让警犬闻了闻那条带血的毛巾,警犬在院内仔细搜寻,最终在玉琴家东仓房内发现已经遇害的玉琴。玉琴双手被绑缚在背后,面部朝下掩藏在成堆的玉米芯里。经法医鉴定,玉琴死于窒息,头部和体表有多处挫伤,法医判断为钝性外力所致。

扶余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汇报后案情后,省公安厅党委和刑侦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指派刑侦人员配合案件侦破。在对现场进行认真勘察后,警方判断这是一起以性侵抢劫为目的的刑事案件。

玉琴家在村子的北部,有两间屋子,其中一间屋子通着厨房,屋子外有一圈很矮的围墙。经勘查,民警发现房屋门窗完好,室内物品摆放规整,尤其是地面被打扫得十分干净,室内没有发现明显打斗痕迹,连炕上的被褥都摆得整整齐齐。

那么,玉琴是否是在自己家里遇害的呢?现场勘查给出了答案:侦查员在室内地面发现两种足迹,一种是通过技术处理后发现的血浸足迹;另外,在厨房和卧室之间的房门后面,还有一个不完整的灰尘足迹。经过比对,确定两种足迹为同一人所留。根据足迹的位置警方判断,嫌疑人应该是从入户门、即反锁的房门进入室内的。进门后要经过厨房,警方在厨房发现了喷溅型和滴落型的血迹,据此初步判定第一现场是受害人家的厨房。法医推断,玉琴的死亡时间距离报案人报案已经有两天左右。

案犯轮廓初现端倪

很快,玉琴的电话记录详单证实了警方的判断。玉琴最后一个通话是在5月25日21点58分。根据炕上被褥比较整齐的情况来看,警方判断她应该是在睡前遇害的,遇害时间是5月25日22时许。因为案发当天下了场小雨,有些痕迹已经消失,现场所能利用的证据并不多,除了带血的毛巾和两种足迹,警方没有提取到其他有价值的物证。然而,这个初看十分平静的案发现场,依然给了警方十分重要的线索——现场被清理得如此干净,可见作案人是一个十分冷静、反侦察意识极强的犯罪分子。警方推断,嫌疑人作案后将整个屋子打扫干净并将被害人藏匿起来需要耗时很久,如果他离村子很远,作案后会选择逃跑;而将作案地点打扫得如此干净,是本村人的可能性很大。

侦查员及时向扶余市公安局领导汇报了案情勘察结果,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长蔡云飞为组长,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徐利、刑侦大队长陈铁军为副组长,抽调刑侦、治安、国保、法制、经侦及各乡镇派出所70名精干警力组成“2018·05·27” 专案组,快速开展侦查。期间,公安部,省厅,松原市局刑侦、网安、视频等单位和部门全程指导,协助案件侦办。

专案组通过前期侦查,结合现场勘查及尸检情况制定了侦查方案,初步判断案件性质为临时起意、激情杀人,作案动机以性侵为主,现场进入方式为和平进入,作案人数为1人(男性)。专案组围绕受害人玉琴的自然情况、活动轨迹、通讯轨迹、财物债务、个人生活习惯、关系人、社会矛盾等情况展开调查,将该村划分为14个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寻找线索、综合研判。根据案发现场的两种足迹,警方请来足迹专家,对嫌疑人的形象进行刻画,认为犯罪嫌疑人为成年男性,年龄在25岁到35岁之间,身高在170厘米到173厘米。由于作案时间是在深夜,警方还推断,犯罪嫌疑人可能是独居,这样可以在夜晚自由外出,不会引起他人注意。

警方开始对该村有作案时间、作案能力的男性进行排查,做到村不落户、户不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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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研究案情

烧毁证物暴露重要线索

但工作一段时间后,并没有获得新的线索,警方再次回到案发现场进行勘察。这一次有了新的发现,警方在玉琴的包里发现几张购物小票,购买时间正是案发当天。民警找到商场,调取了相应时间段的监控画面,发现受害人购买了一件上衣和一条裤子。通过走访玉琴的亲戚得知,玉琴当天回来就换上了新买的衣服出门和朋友吃饭聊天,到傍晚才返回家中。然而,在案发现场警方并没有发现这两件衣服。警方推断,衣服可能被嫌疑人带离了案发现场。因为衣服里没有什么贵重物品,嫌疑人带走这些衣服应该是想要销毁关键物证。

那么,玉琴的衣服究竟去哪儿了呢?玉琴家处于村子的北部,紧挨着大田,没有视频监控,警方分析,嫌疑人最有可能向北走。而且嫌犯作案并清理现场离开时已是夜深人静,应该不会带着物品跑很远,这样只能增加他暴露的风险。警方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寻找嫌疑人丢弃或焚烧这些物品的地点。功夫不负有心人,搜索工作开始不久,警方就在距玉琴家二三百米的一个林带找到了关键物证——一个树坑里遗留着未焚烧尽的女式腰带卡子等物品。警方采购了和玉琴衣服同款的服装进行焚烧,与这些残余物品进行对比后推断,这里就是犯罪嫌疑人当晚焚烧可疑物品的现场!

经进一步勘察,焚烧残留物上层有一个焚烧过的胶皮锤子,这是一个老式胶皮锤,保有量非常少。警方推断,这个胶皮锤子就是造成受害人身上伤痕的凶器,否则不可能出现在焚烧物品中。这个发现让警方的侦查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口,这个非常有特点的橡胶锤的出现,帮助警方把嫌疑人的排查范围从200余个缩小到30个,再进一步缩小到14人,经过详细研判,又排除7人,剩余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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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筛查焚烧证据的现场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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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筛查焚烧证据的现场证物

深居简出的他引起警方注意

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借故住进这个村庄,围绕这7人进行暗中调查。其中,性格十分内向的高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走访时,民警发现,高某平时一个人在家,母亲在其出嫁的姐姐家居住,很少回家。侦查员还注意到,高某的作息习惯和当地村民不同,几次去他家时,都上午九、十点钟了,他还在睡觉。

通过与高某深入接触,警方在他家的仓房里发现了几件十分可疑的物品,大大提升了他的作案嫌疑。高某有3双相同款式和尺码的鞋子,与现场遗留的两枚足印高度吻合;在高某家仓房,民警发现一把与焚烧现场一样的橡胶锤子;警方还在高某家发现大量侦探题材的小说,在其中一本中,有大量杀人作案过程的描述。

虽然发现了很多可疑之处,但警方还需要更加有力的证据。很快,这个证据出现了!公安部传来消息,案发现场的带血毛巾上发现了高某的生物检材。发现指向性的证据后,在专案组的统一指挥下,侦查员在长春岭镇长青村高某家中将其抓捕归案。抓捕高某后,警方对其住所进行检查,发现了大量电饭锅、碗筷、鞋及日常用品。

到案后,高某避重就轻、编造故事、拒不交代。但专案组没有放弃,抽调侦查员和法制部门民警共同审讯,最终在证据事实和思想攻势面前,高某如实供述了杀害、奸污玉琴,而后藏尸、劫走财物、处理现场、焚烧作案工具及部分死者衣物、掩埋部分死者财物的犯罪事实。7月20日,犯罪嫌疑人高某指认了作案现场,至此,案件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偷窥恶习断送了他的一生

根据高某的供述,在焚烧现场发现的橡胶锤来自他的继父。高某有夜间盗窃和偷窥的恶习,晚上看谁家亮灯就去谁家偷窥,有时还趁机盗窃财物。警方在他家发现的各种鞋子、电饭锅均为他偷窃所得,橡胶锤是作案工具之一。

根据高某的交待,警方还原了案发当晚的情景。5月25日,一场小雨让初夏的燥热缓解了许多。当晚22时,独居的高某心绪躁动、蠢蠢欲动,他走出家门看到玉琴家亮着灯光,于是翻墙跳进院子准备偷窥。“啊,有贼!”一声女人的惊叫吓了他一跳。他定睛一看,原来是玉琴正在院中厕所方便。高某担心自己的不轨行为被附近村民发现,“嗖”地窜过去,一把抓住玉琴,把她拖向屋内。

这个黑影就是高某,因为担心罪行败露,惊慌的他抓住玉琴,掏出橡胶锤击打她的头部。玉琴不断挣扎,院外有车辆经过,高某更加害怕,他从玉琴家房门后扯下一条毛巾,用力勒住玉琴的脖子,导致玉琴窒息而死。他将玉琴搬上炕后,看到玉琴赤裸的下身,便兽性大发,奸污了玉琴的尸体。事后,他开始清理现场,自认为清理干净后,向北跑到距离玉琴家不远的林带,将擦拭地面的毯子和其他带出来的物品一并烧掉。

随后的几天,他并不因为杀人而觉得惶恐,因为他认为杀人现场已被处理干净,没有留下蛛丝马迹,警察一定找不到他……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勒死玉琴的毛巾和两枚足印还是让他落入了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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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人指认现场

目前,高某已被当地检察院批捕。扶余市公安局历时54天连续奋战,终于将“2018·05·27”案成功告破。

(文中被害人及家属均为化名)

(来源:北方法制报)

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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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早晚都要处理自己的生活经验,需要说点实话,遇到跟经验相通的东西,那种震动自然就会替你分辨好坏是非。很久以后才明白,人需要、也只能活在自己的历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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