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东楚晚报刊发《黄石街头出现共享电动助力车》后引起读者关注。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询问,共享电动助力车没有上牌,能否正常上路行驶。昨日,东楚晚报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目前,我市正在对电动自行车核发牌照,发牌时间结束后将对无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
“我市现在电动自行车需要上牌,上牌后才能在路上行驶。”市民李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这种共享电动助力车是附带电动功能的,“车子没有上牌在路上行驶,会不会遭到交警部门的处罚?”
共享电动助力车是否进行了报备和审批呢?东楚晚报记者咨询了多个部门。
市城管委市容秩序科科长贾涛说,该委只负责非机动车登记报批,“这种电动助力车管理方应该是属于公安、交通等部门。”
市客管局局长陈杰表示,该局无权限管理共享电动助力车。
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袁斌说,共享电动助力车上路运营,要在相关部门报备获批之后,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方可上路行驶。
根据《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黄石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电动自行车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7月至9月是电动自行车上牌期间,待上牌时间结束后将对无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袁斌说,街头这种电动助力车属于电动自行车。
“交警部门只负责对未上牌的电动助力车进行查处,而电动助力车经营企业在黄石经营,申请报批的话则在城管委、交通等相关部门。”袁斌说。
黄石的共享电动助力车运营方是哈罗单车,哈罗单车湖北地区媒体公关经理向怡说,共享电动助力车在黄石周边城市已经投入运营,此次在黄石城区只是少批量试运营。
“黄石地区7月1日对电动自行车上牌针对的是个人,目前还没有遇到一次性批量上牌的情况。所以,我们也正在积极配合交警等部门,探讨关于共享助力车批量上牌问题。”向怡说。(东楚风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