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总是喜欢总结人生真谛。我将近老年,日常总是喜欢思考人生。自己所走过的路是否是正确的?以前总是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总是正确的。现在想来以前自己的一些作为是错误的,但是性格的特征使我明知道是错误的,也要继续作,没有办法。做过之后有些后悔,也真没有办法,要想跟本性的改变,也是改变不了的。如果在工作生活中,我还继续存在这样的毛病只好求求大人们及亲朋好友多多包涵了。对不起了,对不起了。
我在1993年开始的两年内被法院借用。我的第一位老师是梁副庭长,当他看到我对当事人的态度后批评我“献殷勤”。第二位老师是王庭长,他看见我办理案件的方法进行严厉的批评,问我跟谁学的?我说是梁副庭长这样教我的。他说以后再跟我学!王庭长就成为我的老师了。我就做他的书记员。在那个年代像王庭长这样的法官应当属于凤毛麟角。在法院系统的三把刷子就有王庭长一名。王庭长他的审判方式就是现在法院的审判方式,足见王庭长在那个年代是多么的厉害!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一些案情向王庭长汇报,王庭长指点我如何运作。有的一件事我调查了三遍,王庭长说不行,还要继续调查那些。我说不用了吧。王庭长雷霆万钧,“法律来不得半点大意!”,把我训得好哭了。我去再调查,结果与我想像的一样。我回来告诉王庭长。他说办理案件一定要细,咱们觉得是小事,老百姓的事都是大事。我1993年考上律师资格了,1994年秋天我要离开法庭去做律师了,在走之前王庭长语重心长对我说“你的毛病就是太讲感情了!做法律这一行是不能讲感情的。 一定要理智办事的。你的这种性格缺陷以后肯定是要吃亏的。”。
后来我离开法庭之后,王庭长一直对我最好!不管是他做庭长,还是退休以后对我始终是最好的。即使是我倒霉的时候也是对我最好的。当时我在威海市里做律师 我回到石岛去一家非常大的公司去看王庭长,当时他在一家非常大的公司做法律顾问,当他看到我来了,就高兴得不得了!说“今天中午就咋俩在一起吃法,别人不要。”,结果一把手要他参加宴席 ,只好我们一起参加了。王庭长后来告诉我离开这家公司的原因是董事长故意严重侵害公司的合法权益,王庭长的合法建议董事长不采纳,所以王庭长就离开这家公司回家享清闲了。我是王庭长的得意弟子。
现在想来两位庭长对我的批评是非常正确的。第一个批评是“对当事人献殷勤”,第二个批评是“太讲感情了!”。是的,这两个批评也就是我的特色。
做律师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应当有个度,“对待当事人献殷勤”,那是在贬低自己。对待当事人应当礼貌客气而不是“献殷勤”。
做律师对待当事人不能太讲感情了!用感情办事就是不正确的。做律师不能代入太深。自己应当明白的是代替律师事务所履行的是委托代理合同的这一个宗旨。
律师不要把自己看得
如何高大上,也不要被权贵忽悠瘸了是个什么责任担当。狗屁高大上!做律师就是一种职业,就是穿衣吃饭、养家糊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