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王女士和老公有一套房子,是他婚前贷款买的,登记在他名下,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王女士生完孩子后两人矛盾越来越多,现在孩子才三个月,男方就跟王女士提起离婚。
王女士称,男方说房子是他的,离了婚她一分都拿不到,孩子的抚养权也得归他,说王女士没工作法院不可能判给她。此时如果离婚,真的像男方说的这样分吗?
律师说法
辽宁律策律师事务所王文优律师解释,首先关于离与不离的决定权在女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此期间男方不可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女方同意离婚的那么才可以,所以这个决定权在女方;其次,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更何况还在哺乳期,所以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的可能性非常高。
至于这个房产就更不像男方说的一分拿不到,虽然该房产归男方所有,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那么如果离婚女方能分到多少呢?王文优律师表示,这里有个公式,是法院判决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案例的时候常用的公式:夫妻另一方的房屋补偿款=房屋现值÷(房屋购买价+已付利息)×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2。
杨帆 首席记者杨洋
来源:锦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