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王某与某汽车销售4S店签订《汽车销售购销合同》一份,双方约定王某向4S店购买白色轿车一辆,车辆总价63058元。4S店将车辆交付王某,并在交车时保证车辆公路里程数真实。王某在次日发现车辆行驶里程数为159千米,而小计里程数为228千米,两者相差69千米。后来,王某多次与4S店就公路里程数显示问题进行沟通,4S店承认在向王某交车前已将实际公里数进行了清零。王某与4S店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4S店将行驶里程数清零,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该行为对消费者的消费体验、财产利益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4S店应当向消费者如实告知。4S店在交付车辆时隐瞒事实,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王某的知情权,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引导、鼓励经营者诚信经营,依据涉案车辆瑕疵状况所涉及的财产利益,兼顾王某的消费心理及4S店过错程度,判决4S店赔偿王某12000元。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律师认为,这起案子给其他消费者带来了警示。以往,汽车修改里程的情况在二手车交易中发生的比较多,而4S店往往因为规模大、形象正规,很难让人与修改里程这样的行为联系起来。而恰恰因为这种麻痹大意更容易让消费者陷入消费纠纷,也让4S店的违规操作缺少监管。律师认为,消费者应当在提车前仔细检查车辆的状况,包括发动机、底盘、外观、基本功能等,此外也要格外关注车辆的里程表,避免行驶里程被调整而接收瑕疵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相应权利被侵犯,应保留录音、录像等证据并依法维权。
(陆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