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间谍罪是指间谍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分谋者,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窃取国家情报,或者为间谍活动提供方便,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进行间谍活动的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第四十七条规定,为实施间谍行为收集情报、刺探、收买窃听、窃照等非法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罚。窃取和刺探国家秘密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故意犯罪之一、构成其他犯罪的证据也不能作为认定间谍罪或泄露国家秘密罪(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证明条件。如果在侦查过程中未能达到证据确有充分可能成为认定间谍罪或泄露国家秘密罪(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证据收集条件上予以证明是非法和无效鉴定均不能作为认定间谍罪和泄露国家秘密罪(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是否成立该罪名上予认定。
一、间谍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间谍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三点:一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利益;二是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间谍行为;三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间谍活动,是指为中国国家利益或者中国公民个人利益进行间谍活动,或者为境外势力进行间谍活动。”间谍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般是指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此范围内的自然人,包括一切依照法律或根据其行为被判刑确定为有刑事责任能力或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间谍罪。”有三种情形除外:一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二是危害军队安全犯罪;三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例如对一般犯罪构成要件理解不一)则应由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无论是否具备上述特殊状况,间谍行为都将在我国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涉及国家利益及个人利益被侵犯时就构成侵犯国家安全罪。
二、判断证据收集是否合法
审查证据收集是否合法主要通过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证据收集是否合法的标准有:证明标准,即收集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证据是否具备客观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集证据行为是否符合证据收集法律规范,是否符合证据合法性原则。例如《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是在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或被告人无罪时,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即可。实践中一般认为只有采用非法证据,才具有合法性。如果证据本身具有证据性质却未采取非法方法取证过程中未经审查即作出,均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和罪轻了。同时由于证据合法性要求存在一定时间周期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不受司法审查而不能排除其合理怀疑。因此在判断是否为非法证据时,一方面要审查其合法性是否存在合理怀疑;另一方面不应满足其合理怀疑后又否定其是否符合证据性质。
三、搜集和证明间谍罪的证据如何取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制作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材料,由法庭记录。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向法庭出示身份证和介绍信。证人不能出庭或者虽出具了介绍信,但没有相关证据或者存在其他妨碍庭审活动的情形的,法庭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文的解释》第二十九条:侦查人员收集和提供证据时,应当询问证人或者其他直接证据的当事人。对当事人要求保密、参与实施间谍活动等行为的,应当允许其陈述。因此,搜集和证明间谍罪证据要取得真实性,即必须要有能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辨认、调查以及对这些行为作出反应等真实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