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合同,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
(2)该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2、附属于该房屋的走道、楼梯、楼顶、地下室等其他设施、设备,将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价款。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保证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
第三条 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条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设施等)总房价款为: 元整(大写: 整)。
2、总房款 元整分 次付清。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作为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余款中的 元整(大写: 元整);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余款中的 元整(大写: 元整)。
(3)在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 元(大写: 壹万元整)。
3、乙方在付清房款后,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条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设施等)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乙方才取得房屋所有权。
4、办理以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手续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含税款),全部由乙方(购买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第四条 交付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支付 元后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乙方全额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该房屋。
3、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乙方应按照总房款加付每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定金。
第六条 其他
1、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应结清物业管理、水、电、燃气等相关杂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阿拉尔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4份,一份共3页。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