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房屋场地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1)房屋场地租赁地址:XXXXXXXXX
(2) 房屋场地占地面积XXXXXXXXXXX。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 XX年。自 XX年 XX月 XXX日起至 XXX年 XXX月 XXX 日止。
2、房屋场地租金:每年XXXX 元,付款方式为XXX。(大写:XXXXX)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场地,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房屋场地,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二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场地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全责或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内外墙的粉刷、吊顶等)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场地的转让与转租
租赁场地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场地。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XXXXX
乙方签字:XX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