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2年“中国商法年度人物”评选结果近期出炉,吉林大学法学院傅穹教授当选。自2016年起,中国商法学研究会每年产生一至两位“中国商法年度人物”。他们之中,既有实务能手,也有科研巨匠,这一称号无疑代表了商法学术共同体给一年来为商事法治实务与商法学学术研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授予的最高荣誉。本期文章,将为您介绍历届获奖的各位商法精英。
(本文仅统计任职于高校的法学家。此外,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张永健曾当选2018年“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2022年 傅穹
傅穹教授是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早先研习物权法领域的他,曾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进行公司法方面的研修,其学术兴趣遂转向公司资本制度领域。围绕“重思全球竞争背景下的公司资本制规则”这一学术圆点,陆续在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系列论文20篇。回溯法律生涯,傅穹教授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阶段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师从我国著名民法学家崔建远教授,随后又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法学家方流芳教授。名校学习与名师指点,让傅穹教授打下了扎实的学术基础,坚定了从事学术研究的道路。
2022年,傅穹教授成果颇多。学术项目方面,共有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获批立项、司法部2020年度课题结项;科研文章方面,共发表了六篇学术论文;在立法建议、学术活动与实践服务方面,他针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司法修订草案”的征询递交了立法建议,担任吉林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顾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专家咨询委员、吉林省财政厅金融监管处专家咨询委、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委员等社会兼职并积极提供法律建议,并参加了众多高校组织的学术讲座及活动。在疫情期间,不论是课堂教学还是会议调研都变得格外不易。面对爆发的疫情,傅穹教授一直关心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带领着师门同学组织了线上师门会议,给傅门的同学们带来暖心的“成长盛宴”,他的教导令人如沐春风:“无论学业,还是‘宫斗’,无论精典,还是闲杂,无论自律,还是躺平,晨起之时,把今天的事情做的好一些,勤勉心多一点,平常心多一点,公益心多一点,好学心多一点,锻炼心多一点,自律心多一点,久久为功。过往不恋,当下不杂,未来不迎。过好每一天,难得之心静。期待疫情早日风消云散!”
2021年 刘俊海
刘俊海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师从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王家福先生。刘教授的主要研究专长为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商法经济法前沿问题。作为核心咨询专家或起草工作小组成员,他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政府采购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商事经济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曾获得全国“2003年度十大意见领袖”、 2014“年度质量人物”、2019年“商事法治建设年度典范人物”、第一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一等奖、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杰出荣誉。作为商法学界的一名高产学者,刘俊海教授在2020、2021年中发表了近十篇论文,重点聚焦于《公司法》与《民法典》、《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间的衔接和互动关系,主持的课题《公司法修改研究》发表了系列论文。
面对公司法前沿问题中纷繁的理论之争,刘俊海教授认为,谁的鞋子合脚谁最明白。“由于公司类型不同、规模各异、产业不一、文化迥异,法学家也很难开出一个简单划一、包治百病的公司治理‘药方’。”“生产法学思想是法学家的天职。”这是刘俊海教授从事商法研究工作的内心动力。长期以来,刘俊海教授一直以来论文产出丰厚,在学界得到很高认可。之所以能保持学术创作的热忱与高质量输出,刘教授谦虚地回应道:“写作是独立思想的自然流淌与理性思考的文字记录。而学术思考的最大动力只能是激情与兴趣,而非指标评价或任务考核。一旦思考成为无法阻挡的人生最大乐趣,作者就会在广袤无垠的学术草原上放马由僵,纵横驰骋,兼收并蓄,激发灵感,发现真善美。才情横溢、原创满满仅是副产品而已。科研是义务,更是自由。科研应成为惬意的思想之旅,高雅的思想娱乐,作者与读者的倾心长谈,而非刻意的搜肠刮肚。因此,科研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过程,不必化学催熟。”在商法领域,刘俊海教授的贡献还不止于科研,事实上,他还对互联网法治问题频频发声,包括“互联网金融”“社区团购”“二选一”等等,有些观点引发广泛关注。在他看来,部分互联网企业缺乏法治思维,缺乏对法律的信仰,认为自己是特权企业、特权机构、特权平台。他自喻为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衣’里的那个小男孩,讲出了许多互联网企业“不穿衣服”的事实,对强者滥权的关注贯穿刘俊海教授的学术生涯,令人钦佩。
2021年 王毓莹
2021年的商法年度人物除了学术大咖刘俊海教授之外,还有一位实务精英——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的王毓莹教授。自2002年起的近二十年中,她一直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担任最高院二级高级法官,民二庭主审法官。2021年初,她从最高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岗位调动至法大任教,同时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厅长。
在二十年从事民商事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工作的经历中,王毓莹教授积淀了对于商法问题的大量思考。例如,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148号指导性案例的审判长与承办人,她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这项年轻的制度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借由清晰的阐述与论证,王毓莹教授希望能够引起学界和实务界的更多关注,从而把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在从事审判工作期间,她也笔耕不辍,发表了大量商法领域的文章及著作。2021年投身学界,王毓莹教授作为公司法修改组工作组成员参与公司法修改;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消费等司法解释的多次论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专门致函中国政法大学表示感谢;她作为审判长与承办人承办的案件,本年度2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她创办的个人公众号“法盏”固定关注人数近十万人,单月阅读量突破五十万人次,接受义务法律咨询上千次;她专注科研,中标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了八篇论文,主编出版了最高人民法院两部实务著作。这样的成绩,无愧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的称号。本硕博均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王毓莹教授,对于法大有着很深的感情。对有志于进入法官工作的法学生,王毓莹教授送上了她的真挚建议:“学好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不要被社会上光怪陆离、层出不穷的所谓‘新问题’遮住眼睛,其实,所有的问题都万变不离其宗,都是能够通过法学基础理论来解决的。”在毕业致辞中,她深情地说道:“中国的法治事业固然需要像江平这样的大先生,但也同样需要像你、像我一样默默无闻,普普通通的小人物,谁又能说我们就不是中国法治的脊梁?怎样才能过好这一生?很多年以后,你们回到母校,会交回专属于你的独一无二的答卷。那时我会对你说:人生不在初相逢,洗尽铅华更从容,年少都有凌云志,平凡一生亦英雄!”
2020年 王建文
王建文教授是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担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的同时,他还兼任江苏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等职务,在学术刊物上曾发表论文百余篇。2020年获奖年度内,王建文教授共发表五篇学术论文,出版《证券法》教材一部,主持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并结题,其出版的《公司法(第五版)》获评为获江苏省本科优秀教材,作为课程负责人主持申报的《网络与人工智能法》获首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此外,王建文教授一直发挥自己的商法学专业知识咨政建言,其关于营商环境评价的报获得多个设区市主要领导批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辅助地方立法”课题研究成果受到高度评价。与此同时,王建文教授还发起设立了江苏省法学会互联网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并担任会长。
多年来,王建文教授一直将专著型商法教科书的写作当做重要的学术工作,在此方面投入了巨大精力,包括独著《商法教程》、参编马工程《商法学》,以及颇具特色的专著型商法系列教科书,并获得过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除了持续关注营商环境研究,他还特别关注商法基础理论体系化研究,基本上每年都在此方向发表一篇论文。王教授认为,最好的备课方式并非上课前的临阵磨枪,而是将教学、科研关联起来,通过经年累月的积累,终能达到融会贯通的境界。谈及自己在论文写作领域的经验,王建文教授表示:“主要是保持研究兴趣,深耕研究领域,持之以恒,不要轻易追踪热点问题,而是将热点问题融入到自己的系统性研究之中。这一点对于年轻人来说,特别重要,否则很难形成自己稳定的研究方向,更难形成独具特色的学术标签。”前辈宝贵的经验对于青年商法学人而言大有裨益。
商法海洋中,他们是潜心科研的学术专家;三尺讲坛上,他们是心系学子的良师益友;法治建设的路上,他们是针砭时弊、建言献策的领航人。“中国商法年度人物”的称号,既是对各位资深商法学者的嘉奖,也为青年学子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下期文章,我们将继续介绍历届获奖者,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