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有一个信息大家都非常感兴趣,那就是“全国人大机关实现网上受理信访了”。这个信息是非常真实的,而且已经开始实施了。这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便捷表达意见的需求、高效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真正架起全国人大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
确实,在互联网发展高速的今天,老百姓对互联网的利用非常广泛。应该说,人大实施网上信访,是一条便民举措,这是非常实实在在的措施。但是,你需要了解的是,人大的网上信访,只是一条信访渠道。你更应该了解的是,什么样的诉求,可以通过人大进行信访。切记,人大机关是有其管辖权限的,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向人大机关求助的。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人大信访机构的管辖范围:
依据《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办法》第四条规定, 全国人大机关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或者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对全国人大机关工作的建议、意见,对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四)依法属于全国人大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规定, 全国人大机关对下列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一)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法定职责属于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
(三)已经受理、正在办理或者依法办理终结,信访人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清晰的看出人大机关的受理事项和不予受理事项,也就明确了什么事情该向人大机关求助,什么事情不要向人大机关求助了。
同时,有些朋友可能会说,人大是最高权利机关,应该受理各方面的信访事宜,这样理解是错误的。当然,如果有人向人大机关提出了不属于人大机关受理的信访事宜的,也不会被置之不理,一般会依法转交的。
依据《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办法》第八条 全国人大机关各单位收到不属于全国人大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转信访局,由信访局登记后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按管辖权限分别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依法处理;
(二)对行政诉求类信访事项,涉及中央国家机关的转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处理,涉及地方的转国家信访局处理;
(三)对全国人大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类信访事项,转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第九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由信访局在人民来访接待室统一接待,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来访事项,认真接谈、登记,转全国人大机关有关单位;
(二)对涉法涉诉类来访事项,引导信访人到中央有关政法机关反映问题;
(三)对行政类来访事项,引导信访人到有关主管机关反映问题;
(四)对控检类来访事项,引导信访人到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问题;
(五)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省级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来访事项,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编后语: 本人书写此文的目的,就是让大家了解相关规定,不要盲目求助,不要听信谣言。在维权的过程中,应该懂的依法维权,更应该找对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