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近期我市降雨频繁,局地出现极端短时强降雨天气,部分镇街内涝严重,发生地下车库被淹、围墙坍塌等险情,要求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业主)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后汛期三防工作。
要坚持高位推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工作部署上来。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部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充分调动镇街(园区)、村(社区)网格员全部到位,落实网格化监管,针对近期强降雨防御工作不足,举一反三,周密部署强降雨防御措施,全面筑牢三防安全防线。
要迅速排查整治,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防工作抓细抓严抓实。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企业、单位(业主)要抓好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三防工作,纵深推进汛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解决三防重大问题、消除重大隐患、防控重大风险,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整改。一是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施工、监理等单位切实加强危大工程“关键环节”管理,严格按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作业,切实履行施工负责人带班、监理旁站等制度,跟踪落实存在问题的处理;摸清在边坡、低洼处、塔吊覆盖范围内住人的临时板房数量及住人数;防风防汛应急响应相应级别生效时,迅速按照“6个100%”措施要求,将高风险区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二是全面细致排查围墙、玻璃幕墙、老旧房等既有房屋隐患。各镇街(园区)强化网格化监管,督促属地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大型商场、写字楼以及老旧房屋、自建房、危房、削坡建房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但不限于排查玻璃幕墙、连廊、雨棚、围墙、建筑外墙等简易建(构)筑物使用安全情况,加强巡查检查,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加固等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地下车库防汛管理。各镇街(园区)针对个别小区暴露出来的防汛备汛准备不足等问题,抓好整改、补齐短板,确保每个小区的地下车库防汛工作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针对所在区域历史最高积水的危险程度,备足挡水闸板,配备防汛沙包等防汛物资,确保能有效应对;同时督促物业企业进一步加强小区的日常巡查,尤其是暴雨预警期间,要强化片区积水情况巡查,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倒灌险情,在抢险的同时,要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寻求指导和协助。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诚信扣分处理。
要强化信息报送,把救灾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一个新高度。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企业(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落实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相关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住建领域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查摆自身薄弱环节,对信息报送工作要求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安排专人担当三防信息报送联络员,切实强化信息报送主动性和时效性。二是及时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遇到紧急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七条“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规定,同时按照“边处置边报告”的要求,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致电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电话:0769-22630028)报告相关紧急突发事件情况,确保做到各类信息应报必报、应报尽报、如实上报、规范上报。三是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市镇两级职能部门信息报送准确、及时、统一,以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效能,把救灾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一个新高度。
记者 梁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