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青年为还信用卡,打起了牛的主意,5个月内连续作案5起,盗得黄牛10头,价值87280余元。近日,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判决蔡某武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4月2日晚,容县杨村镇平贯村村民梁某某发现,自家两头放养在山上的牛身上的定位器有异常。次日,他按着定位器的方向寻找,找到一只掉落在地上的定位器,且发现所养的牛少了4头,怀疑被人偷,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蔡某武。
蔡某武是岑溪市南渡镇君丰村人,正值青年,却整日游手好闲,每个月需偿还信用卡。4月2日,蔡某武游荡到容县杨村镇平贯村,发现一偏僻的山上放养有牛,且无人看管,顺手从山上偷走了4头牛(分别重240公斤、215公斤、215公斤、460公斤)。之后,蔡某武支付550元运费,让一拉货司机将牛运到杨梅镇绿荫圩,最后以3.2万元将4头牛卖给牛贩梁某。
蔡某武还供述其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间,曾窜到岑溪、容县等地盗窃6头牛,盗窃手段如出一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蔡某武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蔡某武多次盗窃,酌情从重处罚。蔡某武盗窃所得,属违法所得,依法应予以追缴。综合全案证据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