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向雅祺 通讯员王娟)打工工资被拖欠,想要维权有哪些途径?本期“晚报融媒·帮您办”栏目,天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娟给出解答。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一)登录中国法律服务网。点击“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即可选择“讨薪咨询”“求法援”“问题反映”“线索反映”。
(二)咨询服务热线。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或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等的门户网站反映问题,争取支持帮助。
同时,在新疆各行各业的农民工,还可以拨打12309服务热线;到乌鲁木齐市各级检察机关12309服务大厅;在首府e检通小程序和“乌鲁木齐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留言。通过微信扫描新疆“安薪码”或者搜索“新疆农民工欠薪投诉平台”登录反映欠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三)协商解决。协商调解、协商处理是首先采用的最快速的解决办法。劳动者在收集好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支付属于自己的工资。
(四)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向用人单位发布责令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五)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拖欠工资。
(六)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打不起官司的农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七)其他维权方法:
(1)申请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和生产急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量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的临时措施。先予执行裁定一经作出立即执行。
(2)申请司法确认,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由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加以确认,并决定是否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的制度。该方法具有结案快、成本低、不伤和气等优点。
(3)申请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