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们在上学的时候,有没有听说过“打群架”。
其实这种行为,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张三和李四是一对好兄弟,有一天,两人约着一起去网吧玩游戏,结果在网吧玩游戏的时候,因为技术太菜,被人吐槽了两句,结果张三和李四就不干了,立马就和对方吵了起来。
眼看就要打起来了,这时候网吧老板出来劝和了,这个时候,张三和李四直接就对吐槽他们的王五放话:“有本事,晚上光头街见,谁不来谁是孙子。”王五听了这话火冒三丈,放下狠话:“来就来,看谁能笑到最后。”
于是,在当晚,夜黑风高时,张三和李四带着一群兄弟来到光头街,王五这边带的人也不少,双方还没说两句,直接就干起来了。最后显而易见,双方“参战”的人都被警察带了回去。
那么,张三、李四、王五等人的行为肯定属于聚众斗殴,一般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属于多次聚众斗殴的,或者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或者持械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如果张三和李四等人聚众斗殴不说,还把人打成重伤,或者打死了的,可能会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来定罪量刑。
以上是庭立方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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