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业小修、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
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养护、小修费用,
包括在物业费里面,
由物业公司负责。
中大修、更新改造费用,
由业主自己负责,
用公共收益或维修资金支付。
因此,
区分小修、中大修就非常重要!
一、小修工程
主要内容:
1、屋面补漏,修补面层、泛水、屋脊等;
2、钢、木门窗的整修,拆换五金,配玻璃,换窗纱,油漆等;
3、修补楼地面面层,抽换个别楞木等;
4、修补内外墙面、抹灰及粉刷天棚、窗台腰线等;
5、拆砖挖补局部墙体、个别拱圈、拆换个别过梁等;
6、抽换个别木梁、屋架上下正弦、木柱脚、修补木楼梯等;
7、水、电、暖、气等设备的故障排除及零部件的维修等;
8、下水管道、窨井的修补疏通,阴沟、散水、落水管的修补等;
9、房屋的检查,危险构件的临时加固等。
主要特点:
量多面广、零星分散,且突发性强,时间要求紧迫,项目技术简单,用工量较少,修复费用较小。
主要任务:
1、通过房屋的日常养护工程,维护房屋及设备的功能,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
2、根椐用户的保修,组织零星维修,使发生的损坏得到及时修复,防止损坏扩大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3、组织房屋的经常检查,搞清房屋的完损状况,从养护入手,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且有计划地组织大、中修,提供勘察、施工的资料依据。
二、中修工程
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进行局部维修,且一次费用在该建筑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下,并保持原房的规模与结构的维修工程为中修工程。
主要内容:
1、少量结构构件已形成危险点的房屋;
2、一般损坏而需要进行局部修复的房屋;
3、整幢房屋的公用生活设备需要局部更换、改装、新装工程及单个项目维修的房屋。
主要特点:
工地较集中、项目较小,工程量较大,工程的计划性、周期性强,基本要求就是使经过中修后的房屋70%以上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房标准的要求。
三、大修工程
凡需牵动或拆除部分主体结构和房屋设备,不需要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同类结构新建造25%以上的维修工程为大修工程。
主要内容:
1、主体结构的大部分严重损坏,有倒塌或有局部倒塌危险的房屋;
2、整幢房屋的公用生活设备必须进行管道更换,需要改装、新装的房屋;
3、因改善居住条件,需要进行局部改建、添装的房屋;
4、需对主体结构进行专项抗震加固的房屋。
主要特点:
工程地点集中,项目齐全,工程量大,一次费用较大,且整体性强,其基本要求是使经过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房标准要求。
四、综合维修(成片轮修工程)
凡成片多幢楼房或面积较大的单幢大楼,进行有计划成片维修,包括大、中、小修等项目的一次性应修尽修,其费用控制在该片建筑物同类结构建筑新建造价的20%以上的为综合维修工程。
主要内容:
1、该片(幢)大部分严重损坏,或一般性损坏,需进行有计划成片维修的房屋;
2、需改变片(幢)面貌而进行计划维修工程。
主要特点:
规模较大,项目齐全,工期长,费用大。其基本要求是经过维修的成片(幢)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房的标准。
五、翻修工程(更新改造工程)
凡需全部拆除(包括原地翻修改建或移地翻修改建)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进行更新改造的工程均为翻修工程。
主要内容:
1、主体结构全部或大部分损坏,失去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的房屋;
2、因自然灾害破坏严重,不得继续使用的房屋;主体结构、围护结构简陋,无修理价值的房屋;
3、地处陡峭易滑坡地区或地处地势较低洼,长期积水又无法排出地区的房屋;
4、国家基建规划范围内需要拆迁恢复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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