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武先生的金融投资课中,强调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今天继续阅读这本书。书中提出一个观点:中小股东在股票市场中很难保护自己的权益。换言之,即使他们可以起诉上市公司,但由于费用高昂和耗时耗力等原因,愿意起诉的人并不多。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即使起诉成功,得到的赔偿可能并不理想。
在过去十多年里,国内一直在讨论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虽然出台了许多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大多数受害股民不会选择起诉,因为成本太高,不划算。例如,如果你持有A上市公司的股票1万元,起诉费用可能高达2万元。很多人会因此放弃。即使你愿意支付2万元,但最终可能只能得到5000元的赔偿,这显然不划算。因此,很多人会选择放弃。
其次,如果每个股东都去起诉公司,法院的工作量会非常大。如果有5000多名股东因为同一原因起诉一家上市公司,法院需要处理这5000个案件,每个案件需要花费1个小时。即使每天工作8小时,处理这些案件也需要数百个工作日,可能需要几年时间。这是非常不划算的。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浪费了社会和司法资源。因此,这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实现。
第三,起诉的顺序可能会导致不公平。例如,有些股东比其他人更早发现问题,并先进行了起诉。对于后知后觉的股东来说,他们可能会受到损失。例如,恒大会涉及到许多供应商,他们可能会欠下大量债务。如果后面的供应商发现问题并起诉,他们可能会受到更大的损失。因此,这个案件后来被集中处理,并由广州的一家中级法院处理。如果每个小股东都去起诉,这将对恒大公司造成巨大压力。如果有5000或5万个供应商起诉,公司可能无法处理这些案件,并被迫进行破产清算。因此,这些问题很难处理。
在国外,如何处理此类问题?在国外,有一种集体诉讼方式,分为“共同诉讼”和“集团诉讼”。我们所说的集团诉讼是指由一位或两位代表原告,代表众多受害者向被告提起诉讼。其他受害者无需亲自出庭,只需由首席原告代表即可。一旦达成和解并获得法院判决,所有受害者都可以分享赔偿损失。因此,在国外,通常会进行集体诉讼,由一两位代表即可。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人并非股票投资者,阅读这本书只是出于学习和认知的目的。祝大家阅读愉快,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