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新疆巴州两级法院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尊重自然、爱护环境,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巴州中院:向商户进行环境保护宣传
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到库尔勒市人民广场向商户发放了精心准备的宣传资料,耐心宣传与生产生活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环境保护。通过对相关典型案例的悉心讲解,为群众敲响环境资源保护的警钟。此外,还通过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提升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和硕法院:开展美丽乡村清洁活动
和硕县人民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走进田间地头面对面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环保法治意识,鼓励大家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特别针对偷捕野生鱼、盗挖植物等违法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倡导群众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宣传活动后,该院干警在田间划分区域、分工协作,展开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环保意识,用实际行动带动更多群众加入到保护环境的志愿服务中来,从身边点滴做起,争做文明言行的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且末法院:通过“法院开放日”宣传环境保护
且末县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且末县第二小学的老师及学生进法院,向师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并就有关绿色出行、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垃圾分类等环境保护知识向师生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宣传。
且末县人民法院干警还前往县农贸市场开展“保护环境,从我做起”、“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若羌法院: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若羌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村、社区开展“6·5”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向各族群众解读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资源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化过程。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册24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余人。
博湖法院:“访惠聚”工作队入户宣传
博湖县人民法院干警与“访惠聚”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全民核酸检测工作,向辖区居民现场讲解相关环境保护的知识。活动中,干警们向群众发放了宣传单,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提醒家人爱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巴州两级法院将始终立足职能,创新方法,多措并举,确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美丽巴州”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王江丽)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