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自强
日前,青岛城投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王衡涉嫌受贿一案,由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衡利用担任青岛城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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