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
偷渡最高可处十日拘留,并处一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 定义
俗称的“偷渡”,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不从口岸通行、不经过边防检查,或未经出入境许可,可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
2.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 警方提醒
打击偷渡的违法犯罪行为,既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也是为了筑牢疫情防线,需要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参与。如果您发现偷渡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经查实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宗一人奖励200元,一宗多人的按每人200元累计奖金,同一宗案件最多不超过10000元。
根据《东莞市公安局关于海上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实行期限: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4月15日),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2万元;举报海上偷渡行为,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
举报电话:110或0769-23055555。